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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绝色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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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阎七夜见面前的很多盘子都空掉了,才满意地对厨师道:“将新鲜的牛奶端上来。”
夏叶秋顿时眉头皱了起来。
越是新鲜的牛奶,越是口感不好。她好讨厌那么浓重的奶味。
可阎七夜盯着她,面色冷酷道:“你还想不想长高了!”
夏叶秋捏着鼻子,觉得为了长高。
她忍了!
一口气喝两杯。
她已经撑的不行了。
阎七夜没吃多少,看样子是对食物没什么兴趣。
夏叶秋虽然注意到,但她只当是他的生活习惯,便没多说。
“夏小姐,等会儿要去上课吗?”宫森笑眯眯道。
夏叶秋摇头,“不去,今天我要陪七夜。”
宫森尴尬一笑。昨天还在闹着要分手,今天竟然主动不上学陪主子。
这女人铁定在住在那讨到了不少好处。
阎七夜听了她的话,也甚是满意道:“今天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我可以陪你去。”
夏叶秋摇头,“不了。我想做的事情,你肯定看不上。你还是忙你的,我陪你就好了。”
两人的态度别提多甜蜜了。
李青橙觉得他们一天到晚的,消化的速度也赶不上吃狗粮的速度。
这一个早上都要把人撑死了。
下午该怎么过。
阎七夜目光明亮,难得嘴角扬起一抹浅笑。
早晨的阳光在他身后,将他绝美的容颜衬托的越发的风姿俊朗。
他往那一站,就是一副让人过目难忘的水墨画卷。
黑色的西装,轮角分明的脸颊,眉若远山,眸若皎月星辰。
夏叶秋发现,阎七夜的美不仅仅是那清冷尊贵,无人可及的冷漠。
还有如阳光般细腻,晨曦般灿烂,如明珠般动人的美。
可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欣赏过他的容颜,就会觉得这天下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夏叶秋小心脏噗噗地乱跳了几下。
这绝色男友……她想自己捡到宝了。
就阎七夜这样的,不说别的,哪怕放在身边看着都养眼。
分手这种话,她以后还是少说。
万一真的分手了。
她到哪去找这么好的男朋友。
就在早晨的气氛祥和又静谧的时候。
夜园外响起了汽车的引擎声。
夏叶秋万分好奇地瞪大眼向外面看去。
就见一辆豪华的黑色跑车停在夜园外,一个身穿休闲衬衣和卡其色长裤的男人向这边走来。
宫森立即对阎七夜小心翼翼道:“是宋二少。他昨晚打电话约了您今天早晨谈事。我昨晚忘了汇报。”
夏叶秋望着不远处的男子越走越近。
她也看清楚了对方的容貌。
来人不就是宋晨轩吗?
一米八的身高,纤细的身影,一身休闲装,却硬是被他慵懒不羁的气质穿出了几分妖冶。
亚麻色的头发下,要数好看的便是那双被秋水洗过般明亮的丹凤眼。
不笑的时候,深沉冷厉。
笑的时候犹如瞬间绽放的食人花,又似热情燃烧的火苗。
如果你是飞蛾,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扑火。
宋晨轩比照片上的样子更帅,更有魅力,尤其是一颦一笑都邪肆的让人想要征服他。
------题外话------
推荐铭希新文《墨爷有令:乖乖受宠》
简介:传言,京都墨爷家世好,身材好,可惜相貌丑陋,面容凶恶,见一面会吓出心脏病。
传言,墨爷不好女色,送上门的女人任凭使尽浑身解数,也没办法让他雄风大振。
会吓出心脏病就不说,她连丑样都没见过。
不好女色?呵,她每天下不来床是怎么回事?
狗屁谣言,她要离婚!
。
“离婚?不好意思,你要么丧偶,要么把账还清了。”
“什么账?”
“粗略估计,我最少会活过九十岁。从结婚开始算,一天4次,一年1460次,还有70年,就是102200次。做完我就同意离。”
“……”特么的,后三十年还能一天4次?
第110章 阎七夜见面前的很多盘子都空掉了,才满意地对厨师道:“将新鲜的牛奶端上来。”
夏叶秋顿时眉头皱了起来。
越是新鲜的牛奶,越是口感不好。她好讨厌那么浓重的奶味。
可阎七夜盯着她,面色冷酷道:“你还想不想长高了!”
夏叶秋捏着鼻子,觉得为了长高。
她忍了!
一口气喝两杯。
她已经撑的不行了。
阎七夜没吃多少,看样子是对食物没什么兴趣。
夏叶秋虽然注意到,但她只当是他的生活习惯,便没多说。
“夏小姐,等会儿要去上课吗?”宫森笑眯眯道。
夏叶秋摇头,“不去,今天我要陪七夜。”
宫森尴尬一笑。昨天还在闹着要分手,今天竟然主动不上学陪主子。
这女人铁定在住在那讨到了不少好处。
阎七夜听了她的话,也甚是满意道:“今天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我可以陪你去。”
夏叶秋摇头,“不了。我想做的事情,你肯定看不上。你还是忙你的,我陪你就好了。”
两人的态度别提多甜蜜了。
李青橙觉得他们一天到晚的,消化的速度也赶不上吃狗粮的速度。
这一个早上都要把人撑死了。
下午该怎么过。
阎七夜目光明亮,难得嘴角扬起一抹浅笑。
早晨的阳光在他身后,将他绝美的容颜衬托的越发的风姿俊朗。
他往那一站,就是一副让人过目难忘的水墨画卷。
黑色的西装,轮角分明的脸颊,眉若远山,眸若皎月星辰。
夏叶秋发现,阎七夜的美不仅仅是那清冷尊贵,无人可及的冷漠。
还有如阳光般细腻,晨曦般灿烂,如明珠般动人的美。
可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欣赏过他的容颜,就会觉得这天下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夏叶秋小心脏噗噗地乱跳了几下。
这绝色男友……她想自己捡到宝了。
就阎七夜这样的,不说别的,哪怕放在身边看着都养眼。
分手这种话,她以后还是少说。
万一真的分手了。
她到哪去找这么好的男朋友。
就在早晨的气氛祥和又静谧的时候。
夜园外响起了汽车的引擎声。
夏叶秋万分好奇地瞪大眼向外面看去。
就见一辆豪华的黑色跑车停在夜园外,一个身穿休闲衬衣和卡其色长裤的男人向这边走来。
宫森立即对阎七夜小心翼翼道:“是宋二少。他昨晚打电话约了您今天早晨谈事。我昨晚忘了汇报。”
夏叶秋望着不远处的男子越走越近。
她也看清楚了对方的容貌。
来人不就是宋晨轩吗?
一米八的身高,纤细的身影,一身休闲装,却硬是被他慵懒不羁的气质穿出了几分妖冶。
亚麻色的头发下,要数好看的便是那双被秋水洗过般明亮的丹凤眼。
不笑的时候,深沉冷厉。
笑的时候犹如瞬间绽放的食人花,又似热情燃烧的火苗。
如果你是飞蛾,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扑火。
宋晨轩比照片上的样子更帅,更有魅力,尤其是一颦一笑都邪肆的让人想要征服他。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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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墨爷不好女色,送上门的女人任凭使尽浑身解数,也没办法让他雄风大振。
会吓出心脏病就不说,她连丑样都没见过。
不好女色?呵,她每天下不来床是怎么回事?
狗屁谣言,她要离婚!
。
“离婚?不好意思,你要么丧偶,要么把账还清了。”
“什么账?”
“粗略估计,我最少会活过九十岁。从结婚开始算,一天4次,一年1460次,还有70年,就是102200次。做完我就同意离。”
“……”特么的,后三十年还能一天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