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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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话撂这了,萌萌哒的作者菌在群里等各位读者大爷前来调戏,人好易推倒~╮(╯▽╰)╭
本周内,群里每多一个书友,就加更一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们不时时鞭策,枷锁就……就……就一更,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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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车辆停在了镇头不远处,一群人持着各种枪支从车上下来,借着车前大灯,细细搜索着周边,如果庄芷萱没有记错的话,那似乎正是下午男人烧车的位置。
“我的旅行包?”
庄芷萱顿了顿,突然出声道。
“没错,里面被人装了跟踪器。”
男人耸耸肩,继续道:
“当然,我的车也是,所以,你无需自责。”
“所以,特工组内部……真的?”
庄芷萱低喃了句,陡然,她又直起腰杆,正色道:
“那也不能成为你背叛的理由!”
“背叛?谁背叛了谁,还真不好说呢。女人,说说你吧,他们不会让别人做我的助手,尤其是女人。”
眼见离那群人远了,男人索性将车靠边停下,给自己点了支香烟,静静抽了起来。
“你歧视女人?”
庄芷萱瞪着男人道。
瞪着瞪着,却慢慢变成了仔细端详,这大概是她自从下午初会后第一次如此认真的观察他。
斜飞入鬓的剑眉,幽黑深邃的眼眸,浓密上翘的睫毛,笔挺的鼻梁,并不厚实偏薄却隐隐带有笑弧的嘴角,光滑白皙的脸庞,像极了小说中的阿波罗男神。
这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或许不表现得那么粗鄙轻佻,还会是个极优雅贵气的男人,庄芷萱的心中划下定义。
“女人,总是容易同情心泛滥。知道我为什么是零吗?”
“因为上一任零死了。”
“不,其实在很早以前,我的代号是肆,但慢慢地,排在我前面的人都死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对他们的任务目标动了感情,就像你刚才一样。”
“那,刚刚的小男孩……”
庄芷萱的话还来不及说完,数道冲天火柱从远处镇上猛地腾起,以席卷之势,朝四周蔓延开来,将整个区域,照得灯火通透。
在火光的映射下,一片与天际相连的花田也逐渐卷入火势,一株株红白色的花朵,在这熊熊火焰中,急速枯萎消融。
看戏?火烧小镇亦或火烧花田?
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先前离开时男人的话,庄芷萱不禁抽了抽嘴角。
男人大概是真疯了,心理扭曲与变态无异!
可,什么是心理变态呢?
不能按照社会准则,社会要求和道规范行事,致使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时候,则认为此人有心理异常。通俗的说,就是心理变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没有理会失神的庄芷萱,男人居然掉了回书袋子,卖弄了翻穷酸气,一本正经地念道。
“你想说?”
庄芷萱眉头皱起疑声道。
“断肠草不可知,其花美好,名芙蓉花,今称——罂粟。”
“你是说,这座小镇种植着罂粟!”
看向这浩瀚如海洋的花田,庄芷萱的娇颜上满是震惊。
“瞧,多么美的花啊,这片陆地上也再开不出这么大的花田,这么美的花儿了。”
男人深吸了口烟,眼神里是由衷的惋惜爱怜。
“但它们是罂粟!”
庄芷萱低声喝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唐朝以前,它还是贡品呢,刀子可以杀人,难道要逮捕铁匠吗?”
男人冷声嘲讽道。
明知这是诡辩,庄芷萱却一时哑口无言。
“既然无罪,为何要把它烧掉?”
庄芷萱皱了皱鼻,反驳道。她知道,如非刻意,这片花田想要保存下来,并不困难。
“女人,你忘了我们见面时,我告诉你的吗?有的时候,把心中最珍贵的东西亲手摧毁,才……更有快感。”
狠狠吸了两口手里的烟,男人向着公路边的花田信手一抛,落入花簇间,不久后,将与这片花田一同沦为火海。
“那个女人是无辜的。”
盯着不远处的火海,庄芷萱怔了怔,忽然道。
她知道,整个小镇的人撤走了,但那个女人却还留在地下室内,如今,怕已化作枯骨。
“一饮一啄,天自注定,世上哪有无辜的人?老张害了她妹妹一辈子,她何尝不是害了老张背叛小镇,如今整个小镇因她而毁,老张也被钉在小镇的耻辱架上,生生世世休想超脱。”
“但他们是在种植罂粟!按你这个说法,镇民就算没有参与到毒品的贩售链中,也并非全然无辜。”
“我何曾说过他们无辜?不过是花无辜罢了,在古埃及,它还是神花呢。刀杀人,不过是拿刀的人心生恶念,罂粟制毒,不过是贩毒的人心生恶念,为何要去责怪花呢?”
“你对他们,对这座小镇,产生了感情,你对你的任务目标同样动了感情。”
定定看着男人,庄芷萱格外确信道。
无论男人如何辩解,如果不是对这块地方产生的感情,又岂会苦心积虑地找出背叛者,永除后患?
“轰……”
男人没有回答她,脚下的油门却一踩到底,在公路上加速飞驰。
“那,刚才的小男孩真的死了吗?”
不知何时,庄芷萱的心情变得松缓欢快起来,打量着在身后火光映射下别具一格的夜色,她轻声问道。
或许,男人依然不会给她答案,但她心中的答案已经发生了变化。
“死了。”
撇撇嘴,男人没好气地回道。
然而,男人的话音方才落下,庄芷萱的余光不经意间瞥过窗外,视线内的公路边突然出现了只红手套,不知是被人遗落的还是刻意丢弃,但瞧这鲜艳的色彩尚未粘上多少尘土,显然是刚刚落下不久。
这个满嘴谎言的家伙!
皱了皱小巧的琼鼻,庄芷萱嘴角的弧度微微上翘。
说实话?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透过后视镜,男人同样瞧见了那只红手套,挑挑眉,懒得再理会,右手换挡,马力急剧飙升,加速朝着未知的方向驶去。
试镜结束。
不一样,很不一样。如果说向南是阳光男孩,长风是冷血杀手,丁修彦是完美绅士,那么,薄锦辰更像是一个看着不太着调,处事果决,顶着副英俊面貌却压根沾不上优雅的边,明明能成为染上黑暗气息展现致命诱惑的堕落贵族,却非要死皮赖脸使劲儿粗俗的矛盾体。
街头混混?痞气流氓?斯文败类?像!都像!与此同时,还像个口是心非的大男孩。种种矛盾的气质被掺杂到一起,形成了一个痞贵痞贵的特工,有血有肉,让人想讨厌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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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芷萱顿了顿,突然出声道。
“没错,里面被人装了跟踪器。”
男人耸耸肩,继续道:
“当然,我的车也是,所以,你无需自责。”
“所以,特工组内部……真的?”
庄芷萱低喃了句,陡然,她又直起腰杆,正色道:
“那也不能成为你背叛的理由!”
“背叛?谁背叛了谁,还真不好说呢。女人,说说你吧,他们不会让别人做我的助手,尤其是女人。”
眼见离那群人远了,男人索性将车靠边停下,给自己点了支香烟,静静抽了起来。
“你歧视女人?”
庄芷萱瞪着男人道。
瞪着瞪着,却慢慢变成了仔细端详,这大概是她自从下午初会后第一次如此认真的观察他。
斜飞入鬓的剑眉,幽黑深邃的眼眸,浓密上翘的睫毛,笔挺的鼻梁,并不厚实偏薄却隐隐带有笑弧的嘴角,光滑白皙的脸庞,像极了小说中的阿波罗男神。
这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或许不表现得那么粗鄙轻佻,还会是个极优雅贵气的男人,庄芷萱的心中划下定义。
“女人,总是容易同情心泛滥。知道我为什么是零吗?”
“因为上一任零死了。”
“不,其实在很早以前,我的代号是肆,但慢慢地,排在我前面的人都死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对他们的任务目标动了感情,就像你刚才一样。”
“那,刚刚的小男孩……”
庄芷萱的话还来不及说完,数道冲天火柱从远处镇上猛地腾起,以席卷之势,朝四周蔓延开来,将整个区域,照得灯火通透。
在火光的映射下,一片与天际相连的花田也逐渐卷入火势,一株株红白色的花朵,在这熊熊火焰中,急速枯萎消融。
看戏?火烧小镇亦或火烧花田?
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先前离开时男人的话,庄芷萱不禁抽了抽嘴角。
男人大概是真疯了,心理扭曲与变态无异!
可,什么是心理变态呢?
不能按照社会准则,社会要求和道规范行事,致使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时候,则认为此人有心理异常。通俗的说,就是心理变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没有理会失神的庄芷萱,男人居然掉了回书袋子,卖弄了翻穷酸气,一本正经地念道。
“你想说?”
庄芷萱眉头皱起疑声道。
“断肠草不可知,其花美好,名芙蓉花,今称——罂粟。”
“你是说,这座小镇种植着罂粟!”
看向这浩瀚如海洋的花田,庄芷萱的娇颜上满是震惊。
“瞧,多么美的花啊,这片陆地上也再开不出这么大的花田,这么美的花儿了。”
男人深吸了口烟,眼神里是由衷的惋惜爱怜。
“但它们是罂粟!”
庄芷萱低声喝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唐朝以前,它还是贡品呢,刀子可以杀人,难道要逮捕铁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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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这是诡辩,庄芷萱却一时哑口无言。
“既然无罪,为何要把它烧掉?”
庄芷萱皱了皱鼻,反驳道。她知道,如非刻意,这片花田想要保存下来,并不困难。
“女人,你忘了我们见面时,我告诉你的吗?有的时候,把心中最珍贵的东西亲手摧毁,才……更有快感。”
狠狠吸了两口手里的烟,男人向着公路边的花田信手一抛,落入花簇间,不久后,将与这片花田一同沦为火海。
“那个女人是无辜的。”
盯着不远处的火海,庄芷萱怔了怔,忽然道。
她知道,整个小镇的人撤走了,但那个女人却还留在地下室内,如今,怕已化作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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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他们,对这座小镇,产生了感情,你对你的任务目标同样动了感情。”
定定看着男人,庄芷萱格外确信道。
无论男人如何辩解,如果不是对这块地方产生的感情,又岂会苦心积虑地找出背叛者,永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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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没有回答她,脚下的油门却一踩到底,在公路上加速飞驰。
“那,刚才的小男孩真的死了吗?”
不知何时,庄芷萱的心情变得松缓欢快起来,打量着在身后火光映射下别具一格的夜色,她轻声问道。
或许,男人依然不会给她答案,但她心中的答案已经发生了变化。
“死了。”
撇撇嘴,男人没好气地回道。
然而,男人的话音方才落下,庄芷萱的余光不经意间瞥过窗外,视线内的公路边突然出现了只红手套,不知是被人遗落的还是刻意丢弃,但瞧这鲜艳的色彩尚未粘上多少尘土,显然是刚刚落下不久。
这个满嘴谎言的家伙!
皱了皱小巧的琼鼻,庄芷萱嘴角的弧度微微上翘。
说实话?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透过后视镜,男人同样瞧见了那只红手套,挑挑眉,懒得再理会,右手换挡,马力急剧飙升,加速朝着未知的方向驶去。
试镜结束。
不一样,很不一样。如果说向南是阳光男孩,长风是冷血杀手,丁修彦是完美绅士,那么,薄锦辰更像是一个看着不太着调,处事果决,顶着副英俊面貌却压根沾不上优雅的边,明明能成为染上黑暗气息展现致命诱惑的堕落贵族,却非要死皮赖脸使劲儿粗俗的矛盾体。
街头混混?痞气流氓?斯文败类?像!都像!与此同时,还像个口是心非的大男孩。种种矛盾的气质被掺杂到一起,形成了一个痞贵痞贵的特工,有血有肉,让人想讨厌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