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绝品狂少 > 第1040:征途(16)

第1040:征途(16)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乐文小说网 www.lewen1.com,最快更新绝品狂少最新章节!

    第1040:征途(16)

    无论是秦天,还是中州的人族,脚下的路,还很长,他们才刚刚起步。未来的路,更加艰险,除了随时可能出现的魔族,楼兰地宫暗藏的危机,一样危机四伏。

    稍有不慎,便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一共两百零七人,毫无意外,全部跟着秦天,一块深入死亡沙漠。

    不管情愿不情愿,他们没的选择。魔族精锐可都还健在呢!谁知道他们藏在什么地方?想到之前那些魔族精锐的手段,这些武者便不由的心底发寒,唯有跟在秦天身边,方才有一丝丝的安全感。

    接下来的路,必定更加危险,可是,若不跟随秦天一块,他们根本就无路可走。

    经过一场胜战后,人族武者的心,头一次如此有凝聚力。

    应石泉的死,鸠紫铭他们的主动出击,让所有武者血脉喷张,谁都不想当缩头乌龟,被人瞧不起。

    作为一个武者,本该顶天立地。人族危若累卵,为难当头,这个时候不站出来,什么时候站出来?

    一味的龟缩,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好处。

    心里憋屈,念头不通达,将来的武道,也难有作为。

    突破都别想。

    林一堂的死,更是断了他们的退路。今天不力求突破,即便侥幸离开死亡沙漠,将来还得面对更加强大的魔族,横竖是个死。

    最重要的一点,秦天回来了,感觉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人心如此,武者亦然。

    带头大哥不在,小弟都不敢动手,带头大哥来了,出个头,小弟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秦天就是他们的主心骨,更是他们的希望。

    他们坚信,秦天绝对能给他们带来一条生路,这个年轻的武者,任何困难都阻挡不了他前进的步伐。

    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武者,终有一天,只要不损落,必将站在世界之巅,俯瞰苍生万物。

    跟在这样的一个有大气运加身的武者身边,倘若自己命足够强韧,受秦天气运影响,将来也一定能够随秦天一飞冲天,成为一方霸主。

    就像凡人中的帝王,古来多难,但他们有大气运加身,往往越是危险的时刻,越是能够造就他们的未来。

    而那些跟随帝王的将领王公大臣,一路走来,多有损落。

    能够陪帝王走到最后,大多都成为一方雄主,名垂千古。

    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谁都想把握住。

    而接下来秦天的行为,更是让大家暖心。他亲自动手,一一用布将尸体裹起来,收进须弥戒指当中。

    除了被沙丘掩埋的,数百具尸体,秦天一具都没有漏下。

    这些人都是人中之龙,活着的时候,英姿勃发,威武不凡。死了,秦天也不能让他们遭受暴尸之罪。

    如果不是自己要重组狼群,他们也不至于损落在这个地方。

    连死人的尸体都照顾的这么周到,难道还不会照顾好狼群的兄弟?

    忙完这些后,秦天面色凝重,郑重其事说道:“如果我死了,烦请大家,活下来的,把我们的尸体带回去。多谢了!”

    无数人,这一刻牵动神经。他们拽着拳头,咬着牙。那些曾经留在阵法内,眼睁睁看着应石泉自爆,看着小仙儿他们跟魔族厮杀的武者,此时更是钢牙尽碎,恨不得魔族精锐现在就杀过来。

    完了他们好跟魔族精锐玩命,以此来证明自己,并非贪生怕死之徒。

    连秦天都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子还怕个鸟。

    秦天什么人,他们不知道,但有一点,他们很清楚。秦天绝对是超级大世界的世家子弟,连他都不要命了。咱们这些贱民,焉能躲躲藏藏?

    秦天一句话,风云龙跟鸠紫铭两人,不,连罗平也是一样,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跟魔族精锐死拼,决战到底。

    如果侥幸能够活下来,也不去什么楼兰地宫了,杀回去,去最前线的地方,去人魔两族的战场,死战!

    小仙儿目光闪动,莫名的也跟着一块激动。

    这才是一个合体的领袖。

    一个行为,一句话,便牵动所有武者,让他们的心,空前绝后的凝聚。

    同时,小仙儿更加惭愧,自叹不如。倘若秦天没有离开,一直跟他们在一块的话,或许,谁胜谁负还不一定。

    最起码,死伤绝对没有这么惨重。

    秦天没有训话,毕竟,这些人还不算是狼群的成员。

    只可惜,屠夫跟刺客他们没了。在秦天眼中,即便他们境界,实力,以及格斗技能远不如这些中州的天才们,但屠夫和刺客的价值,要比他们的珍贵的多。

    在一起共事那么多年,很多事儿,压根就不用秦天点名,他们自己就会去做。譬如现在……秦天从须弥戒指中取出几个精美的匣子,打开后,把九转还魂丹让风云龙发下去。

    一人一粒。

    对于他们而言,九转还魂丹的用处并不大,但秦天亲手炼制的九转还魂丹,药效要强劲的多。

    关键时候,最起码可以修复外伤,止血救命。

    之后,秦天从人群中挑选出几个精明的武者,让他们组成一个侦察队,先一步出发,在前方搜寻楼兰地宫的入口,同时,防备魔族,以免被偷袭的情况再度发生。

    侦察队,由罗平鸠紫铭带队,一共十来个人,多了容易暴露。

    有罗平跟鸠紫铭在,即便发生意外,他们也能抗住一会儿,之后,大部队会立马过来支援。

    小仙儿跟风云龙两人居中调遣,如此安排,魔族精锐想要一举将他们拿下,根本就没可能。

    秦天则负责最关键的一环。“我来殿后。”

    “什,什么?”

    “不行,你这样太危险了。”小仙儿一口否决。

    魔族精锐退去的方向,就在他们身后。一旦他们追上来,秦天将独自一人面对近百个魔族精锐。

    “仙儿说的没错,你这样太冒险了,要不,我跟你一块殿后?”鸠紫铭也不赞成秦天一个人留下来。

    这样做,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所有的人都可以死,但秦天绝对不能。

    他是青云尊者认定的,人族最后的希望。

    青云尊者一直寄望着,有一天,秦天能够成长起来,羽翼丰满,成为封魔天尊那样的人物。

    带领人族亿万武者,将魔族驱赶出境。

    “要不这样,你跟仙儿一块,居中调度。我留下来。”风云龙一直称秦天变态变态,这两个字并非贬义词,而是风云龙太过钦佩秦天,再加上他又是粗线条,不知道该以何形容词来形容秦天的存在,故意一直称他为变态,妖孽。

    “是啊!天哥,你这样做太危险了,要不,我们一块留下来吧?”

    “对,我们一块留下来,妈的!魔族那帮孙子要是再敢过来,咱们就跟他们拼了。老子刚刚还想自爆,带他一块下地狱呢!”

    “叫他们来,老子弄不死他,草!有天哥在,怕个屁。这样,天哥,你们都走,我殿后,魔族要是来了,我就自爆,这样也可以借此机会通知你们。”

    所有人,群起激昂,争先恐后留下来,想要替秦天去死。

    一旁的罗平,眼眶噙满泪花儿,心道:“青云前辈,师尊,你们看到了嘛?人族有望,人族有望啊!”

    只要秦天不死,魔族就休想占领中州。“还是小僧留下吧!你们不要跟小僧抢了,我想去见师尊和佛祖。”

    若是他们知道秦天留下来殿后,并非‘殿后’那么简单的话,恐怕更不可能答应。

    殿后只是一个幌子。

    楼兰地宫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他们无从得知,就连青云尊者他们也从未来过。里边有何危险,秦天他们也无法清楚,但作为中州十大禁地之首,想来是不简单。

    还剩下七八十个魔族精锐,总得想办法解决掉。

    秦天可不想他们进入楼兰地宫,遭遇危险后,他们突然出现。从而导致人族仅存的这些天才们,陷入前有狼后有虎的境地。

    说是殿后,其实,秦天是准备留下来,寻找机会,把魔族精锐,一一铲除,全部杀了。

    如此,他们方能安心探索楼兰地宫,寻找机缘。

    魔族精锐不是喜欢玩偷袭嘛!

    秦天可是这方面的鼻祖级人物,除了他,这些人中,没有人更合适留下来了。

    秦天板着脸,现场立马安静下来。一双眼,掠过在场的每一个武者,当秦天的目光定格在谁身上时,后者便如同接受检阅的队伍,挺胸抬头,站的笔直。

    兵,需要一个魂,才能称之为兵。

    现今社会,绝大多数的兵,只不过是麻木不仁的工具。一个人没有灵魂,就跟行尸走肉有何区别?一个队伍没有灵魂,也不过是一群酒囊饭袋。

    秦天就是他们的魂。

    “现在,我要重组狼群,想加入狼群的兄弟挺好了。”

    “狼群,有两个道义,我要说清楚。”说话时,秦天脑海回想起过去第一次建立狼群时的一幕幕。

    那个时候,秦天已经是一个非常了得的雇佣军。但在很多方面,还有所不足。

    他之所以要建立狼群,主要还是因为国际上所有的雇佣军,不讲道义。

    只要给钱,杀谁他们都干。

    秦天难以苟同。

    建立狼群之前,秦天是加入别的佣兵团队。有一次,他们接到一个任务,特别轻松,而且价钱不错。

    当时,团队中的人,都高兴的手舞足蹈了。但秦天却是心事重重,很不高兴。

    他们要谋杀的目标,是一个美籍牧师。

    一个手无寸铁的牧师,保护一群小孩儿不受毒枭侵染的牧师,却成了他们袭杀的目标。

    对方是一个老人,更是一个好人,为了大爱,抛弃一切,从美利坚来到刚果,跨越国际,只为了当地可怜的孩子们。

    因为对方的身份是美籍友人,而且牵扯着美利坚大使馆。毒枭不敢妄动,所以花了大价钱,请雇佣兵动手。

    秦天没有办法对他下手。

    最终,秦天把自己挣的钱,给了该军团,跟他们买牧师的命,让他们不要动手。之后,秦天退出该军团,同时,赶往当地,告诉牧师,他现在的处境很危险。

    然,没想到,秦天前脚刚到,他之前所在的雇佣军就来了。

    拿了秦天的钱不说,结果还是要杀牧师。

    想拿两份儿钱。

    秦天气急之下,帮助牧师一同抗对那群雇佣军,最终秦天在医院里呆了半年,而那群人,全部被他给杀了。

    这一战,秦天在国际佣兵界,一举成名。

    绝大多数人,笑秦天傻,白痴,看不清形势。

    作为一名雇佣军,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该被别人取走。

    谁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活一天是一天,这么轻松的钱不挣,反而免费帮牧师,差点把自己弄死。

    这是蠢到何等地步?

    极少数人,钦佩秦天,对他心生好感。诸如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机,还有陆夕瑶。

    躺在医院的半年里,秦天想了很多,最终,他决定自己建立一个佣兵团——狼群。

    秦天出院以后,登高一呼,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机他们来了。

    当时,也是这么个情形。

    只不过,屠夫扳机他们气焰比较张狂一些,反倒是这些境界强大,实力高深莫测的人族翘楚们,很是乖巧温顺。

    同样的一幕,同样的话,勾起秦天无数的回忆。同时,热血沸腾,狼群,绝对不能就这么垮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狼群的道义,就必须传承下去。

    哪怕某一天,自己没了,狼群依旧存在,狼群的道义,充斥着世界每一个角落。

    许久,秦天深吸了一口气,目光中透露着无比的坚定。“屠夫,肥狼,快刀,扳机……护佑我。”

    从这一刻起,令魔族闻风丧胆,跌名整个大世界的一支铁血队伍,重现昔日辉煌。

    它的名字——狼群。

    “狗走天边吃屎,狼行千里吃肉!”

    “狼是狡猾,机智,勇敢的动物。一匹狼,还会惧怕雄狮猛虎和猎豹。而一群狼,在一群狼的眼中,没有天敌,只有猎物。”

    “两个道义。”

    “第一,狼,是贱骨头,是硬骨头,永不可驯服。如果你被驯服,那就不是我狼群的成员,你是一条狗。到那个时候,不用别人,我会亲手宰了你。”

    “第二,不抛弃,不放弃。如果有一天,我们中的一员,被对方控制住。就算所有的狼,全部死绝,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我们的人,救回来。”

    “要么同生,要么共死!”

    秦天的声音,似乎充斥着莫某魔力,令人血脉喷张,热血沸腾。

    这一刻,两百零七个武者,一同拽紧双拳,齐声呐喊。“要么同生,要么共死!”

    铿锵激昂的声音,在苍莽的沙漠,传的极远。天地共鸣,诸神颤抖!

    就连小仙儿也是挥舞着小拳头,扯着嗓子呐喊。

    声可裂石穿云。

    “狼群!”

    “HOHO~~”

    “狼群!”

    “HOHO~~”

    悠扬的狼嚎,传遍死亡沙漠的每一个角落,声音如同在宣誓,誓要将这片死亡沙漠征服。

    这是一群敢于向死亡挑战的沙漠孤狼。

    ******

    再一次,秦天把队伍交给了小仙儿,他一个人留了下来。队伍离开前,秦天从须弥戒指中,取出第一次来大世界时,准备的金元宝。

    当场,将这些金元宝融化,制作成金光闪闪的士兵牌。之后,又取出数把经过肥狼特制的尼泊尔军刀,发放给小仙儿,鸠紫铭,罗平,风云龙四人,一人一把。

    肥狼一共特制了七把尼泊尔军刀,七匹狼,人手一把,狼群的象征。

    储中杀了屠夫他们后,便把这些尼泊尔军刀收集起来。

    以为不凡。

    这些尼泊尔军刀虽不是宝器,却锋锐无比,在那样的爆炸中,都没有受到半点损伤。

    秦天杀了储中天后,在储中天的行宫中,找到这些遗物。

    这四把军刀是屠夫,肥狼,扳机和刺客留下来的。

    快刀的那把,秦天放在狼窝。

    在华夏,经过肥狼特制的尼泊尔军刀着实不凡,无数雇佣军开出高价,想买都买不到。

    可是在大世界,这尼泊尔军刀基本没有用。

    比起宝器,灵器,圣器,这玩意儿就是个渣。但是现在,除了风云龙,小仙儿,罗平和鸠紫铭之外,那些没有得到尼泊尔军刀的武者,那叫一个艳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完了风云龙四人,把玩着尼泊尔军刀,高兴的不得了,那感觉就好像小孩儿添了一件新的玩具一样,爱不释手。

    把其他人给馋的,一个个眼巴巴瞅着秦天,巴望着秦天也能给他们分一把。

    在他们看来,尼泊尔军刀不单单只是一把军刀,更是狼群的象征,同时,也是秦天的认可。

    唯有得到秦天的认可,才有资格得到它。

    “这四把有主,暂借你们,等日后离开死亡沙漠,我再给你们每一个人特制一把。”狼群在扩建,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牺牲,所以,秦天有了一个念想,打算给他们安置一个家。

    让所有狼群的成员,在死后,也能够重聚一窝,一群。将来到了地下,敢于跟阴兵叫嚣。

    于是,千万年后,在大世界中州,有一处奇特的风景,热度丝毫不亚于当初的英雄冢。

    就在蛟城的废墟上,狼群后人重建了一座高达千丈的雕塑。

    秦天的铜像,名为狼巢。

    在这座狼巢上,插满了金光闪闪的尼泊尔军刀,一把一把,多达数万。

    阳光下,狼群英雄冢泛射出万丈金芒,侵染大地,一片清明。

    每年七月十七,狼群重组的这一天,无数人,都汇聚到狼巢下,祭拜,瞻仰。

    七月十七,这一天,是一页厚厚的历史篇章,是人魔两族大战中,极具历史性的一天。

    因为这一天,狼群重组。

    这一支铁血尖兵,注定是魔族的噩梦。

    ===========================

    最新最快最火最爽的连载完本小说,尽在安卓读书(andreader.com)

    ===========================

本站推荐:一胎双宝:总裁大人夜夜欢都市超级医圣我老婆是冰山女总裁重生之都市仙尊恶魔总裁,撩上瘾深空彼岸神医凰后:傲娇暴君,强势宠!参天无上神帝重生之妖孽人生

绝品狂少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乐文小说网只为原作者有种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有种并收藏绝品狂少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