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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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轩嘴角笑了笑,但心里对于老大爷口中所说的那些所谓的流氓团体一点都不在意。? ?
流氓这种“职业”,在几百年非常盛行,大致分为老流氓和小流氓两种。
小流氓也就是小混混,常混迹在溜冰场、小巷子之中,在里面见到的那些染着黄色头的非主流少男少女们就是这类人,他们平时干不出什么多大的坏事,也不敢干出什么坏事,最多只是看到小孩子抢个几十块零花钱什么的,根本造不成什么威胁。
而老流氓就不同了,他们基本都组建了一个正式的团体,每天把流氓做的事情当做工作来做,这些人常接那些帮人教训人,或者是讨债团体这些灰色领域的工作,每天找人麻烦对人怒喝打骂那都是家常便饭,有些老流氓手上还有几条人命在手,可谓是凶得不行。
警察拿这些地头蛇没有太多办法,因为他们没有干那些诸如贩丨毒,杀人这些大罪,小打小闹也捅不了天,就算抓到了也基本上是关个几天就放出来了。
普通民众也不敢去惹他们,属于那种天不管地不管的群体。
可随着现代科技的展,流氓已经从那些“常规职业”变成了像熊猫一样珍贵的“稀有职业”了,家庭条件慢慢变好,家教变好了,小流氓也就少了很多;而社会进步了,工作岗位多了,待遇都变好了,老流氓们也渐渐从良了。
现在即便是有,也会像是老大爷说的,都会像寄生虫一般的寄宿在这种“贫民区”阴沟里的黑暗之中,这些家伙自己本来就是贫民区里出生的孩子,自己也不愿意去城市里做蓝领,乘着政府现在没有功夫去管这些老旧城区,他们就组团在里面呼风唤雨,做一些灰色甚至黑色领域里面的交易。
在现代的社会里面,这些家伙无疑是十分凶狠也十分危险的一类人。
但曹轩却一点都不怕他们。
这里可是他的家,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这里生活的那些流氓,怎么可能会威胁到自己呢?
公交车很快就到了七里峒,曹轩带着金儿下了车。
“噗通!”
结果这刚一接触到地面,金仙子就十分倒霉的一脚踩到了一个小水洼之上,那颜色都有点泛黑的水渍直接“污染”她雪白的白丝袜,萝莉的脸色顿时下降到了零下几十度。
再看了看周围那矮旧的老式平房,估计在书里面才能见到的石头拱桥,屋子旁边布满的杂草野花和绿色苔藓,金儿在公交车上好不容易有一点的好心情瞬间化为乌有......
“拜托,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人待的地方?你以前就住在这里?!”
“对啊,我以前就住在这里,家里穷没办法,哪比得上你们这些有钱人啊?”
“算了,我早叫你不要跟过来,你却偏偏要跟过来捣乱,既然你嫌这边脏的话,我现在帮你叫辆出租车,你自己回去吧。”
曹轩心里有点不爽,这小妮子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做“这里是不是人住的地方”,难道他不是人吗?
“啊,别啊,我不走,人家只不过是随口说说嘛,你不要这么小气跟人家一般见识好不好,你好意思欺负小孩子吗?”
看着对方冷若冰霜的脸色,以及从怀里掏出手机的动作,金儿一下子就服了软,摇晃着对方的手臂撒娇耍赖着。
她才不想要就这样子回去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没玩个够本怎么可以?而且这个地方虽然看上去是脏了点,可仔细看了几下小萝莉也现自己不是不能够适应,相反还是蛮喜欢这里的。
这就跟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偶尔吃一次萝卜青菜就会觉得好吃一样,金儿看惯了高楼大厦、摩天大楼,此刻看一看这种带着浓浓老城区气息的小巷子,马路边露天手洗衣服的妇女,在石桥上钓鱼的老人,穿梭在杂草里抓虫子玩泥巴的孩子,小萝莉还是觉得蛮有趣的。
当然,这只是在来一次的情况下,要是让她天天待在这里,金儿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哎,真拿你没办法。”
叹了一口气,就想小萝莉自己说的,他也不能真跟她一般见识。
稍微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曹轩在脑袋里回忆了一下道路,然后就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这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在这里生活的人一点也不比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要强,甚至比之种田的还要差了不少。
稍微手脚利索的,脑子正常的都往城市里面跑了,在这里生活着的除了流浪汉就是残疾人,不是小孩就是年过花甲的老人。
这里是在城市里面,却脱胎于政府外面的三不管地界,在这里没有政府大楼,没有警察局也没有医院市这些地方,就算以前有建筑现在也人去楼空了,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哪怕是市政府,也没有把这里纳入开的体系,而是等这里老一辈人彻底死去之后,这里变成“鬼蜮”的时候,他们才会把这里改造成现代城市的一部分。
曹轩的家庭原本不是属于这里的一部分,可是在一次商业破产之后,无可奈何的他们搬迁到这里成为了“遗失世界”的一分子。
那一年,他才3岁。
那一年,他妹妹被人送到了外国。
不过曹轩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父母的无能。
他从来不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也从来没有觉得父母对不起自己,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能做的最好给了自己。
一场车祸,他失去了双亲。
可他自己却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拿到了一笔不菲的保险金额,那个时候还小的曹轩就知道,他的父母又是因为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犯傻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大起大落的生活如何,可是遭受到现实压力,公司破产,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再加上对自己的愧疚,他们还是毅然的做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曹轩嘴角笑了笑,但心里对于老大爷口中所说的那些所谓的流氓团体一点都不在意。? ?
流氓这种“职业”,在几百年非常盛行,大致分为老流氓和小流氓两种。
小流氓也就是小混混,常混迹在溜冰场、小巷子之中,在里面见到的那些染着黄色头的非主流少男少女们就是这类人,他们平时干不出什么多大的坏事,也不敢干出什么坏事,最多只是看到小孩子抢个几十块零花钱什么的,根本造不成什么威胁。
而老流氓就不同了,他们基本都组建了一个正式的团体,每天把流氓做的事情当做工作来做,这些人常接那些帮人教训人,或者是讨债团体这些灰色领域的工作,每天找人麻烦对人怒喝打骂那都是家常便饭,有些老流氓手上还有几条人命在手,可谓是凶得不行。
警察拿这些地头蛇没有太多办法,因为他们没有干那些诸如贩丨毒,杀人这些大罪,小打小闹也捅不了天,就算抓到了也基本上是关个几天就放出来了。
普通民众也不敢去惹他们,属于那种天不管地不管的群体。
可随着现代科技的展,流氓已经从那些“常规职业”变成了像熊猫一样珍贵的“稀有职业”了,家庭条件慢慢变好,家教变好了,小流氓也就少了很多;而社会进步了,工作岗位多了,待遇都变好了,老流氓们也渐渐从良了。
现在即便是有,也会像是老大爷说的,都会像寄生虫一般的寄宿在这种“贫民区”阴沟里的黑暗之中,这些家伙自己本来就是贫民区里出生的孩子,自己也不愿意去城市里做蓝领,乘着政府现在没有功夫去管这些老旧城区,他们就组团在里面呼风唤雨,做一些灰色甚至黑色领域里面的交易。
在现代的社会里面,这些家伙无疑是十分凶狠也十分危险的一类人。
但曹轩却一点都不怕他们。
这里可是他的家,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这里生活的那些流氓,怎么可能会威胁到自己呢?
公交车很快就到了七里峒,曹轩带着金儿下了车。
“噗通!”
结果这刚一接触到地面,金仙子就十分倒霉的一脚踩到了一个小水洼之上,那颜色都有点泛黑的水渍直接“污染”她雪白的白丝袜,萝莉的脸色顿时下降到了零下几十度。
再看了看周围那矮旧的老式平房,估计在书里面才能见到的石头拱桥,屋子旁边布满的杂草野花和绿色苔藓,金儿在公交车上好不容易有一点的好心情瞬间化为乌有......
“拜托,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人待的地方?你以前就住在这里?!”
“对啊,我以前就住在这里,家里穷没办法,哪比得上你们这些有钱人啊?”
“算了,我早叫你不要跟过来,你却偏偏要跟过来捣乱,既然你嫌这边脏的话,我现在帮你叫辆出租车,你自己回去吧。”
曹轩心里有点不爽,这小妮子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做“这里是不是人住的地方”,难道他不是人吗?
“啊,别啊,我不走,人家只不过是随口说说嘛,你不要这么小气跟人家一般见识好不好,你好意思欺负小孩子吗?”
看着对方冷若冰霜的脸色,以及从怀里掏出手机的动作,金儿一下子就服了软,摇晃着对方的手臂撒娇耍赖着。
她才不想要就这样子回去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没玩个够本怎么可以?而且这个地方虽然看上去是脏了点,可仔细看了几下小萝莉也现自己不是不能够适应,相反还是蛮喜欢这里的。
这就跟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偶尔吃一次萝卜青菜就会觉得好吃一样,金儿看惯了高楼大厦、摩天大楼,此刻看一看这种带着浓浓老城区气息的小巷子,马路边露天手洗衣服的妇女,在石桥上钓鱼的老人,穿梭在杂草里抓虫子玩泥巴的孩子,小萝莉还是觉得蛮有趣的。
当然,这只是在来一次的情况下,要是让她天天待在这里,金儿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哎,真拿你没办法。”
叹了一口气,就想小萝莉自己说的,他也不能真跟她一般见识。
稍微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曹轩在脑袋里回忆了一下道路,然后就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这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在这里生活的人一点也不比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要强,甚至比之种田的还要差了不少。
稍微手脚利索的,脑子正常的都往城市里面跑了,在这里生活着的除了流浪汉就是残疾人,不是小孩就是年过花甲的老人。
这里是在城市里面,却脱胎于政府外面的三不管地界,在这里没有政府大楼,没有警察局也没有医院市这些地方,就算以前有建筑现在也人去楼空了,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哪怕是市政府,也没有把这里纳入开的体系,而是等这里老一辈人彻底死去之后,这里变成“鬼蜮”的时候,他们才会把这里改造成现代城市的一部分。
曹轩的家庭原本不是属于这里的一部分,可是在一次商业破产之后,无可奈何的他们搬迁到这里成为了“遗失世界”的一分子。
那一年,他才3岁。
那一年,他妹妹被人送到了外国。
不过曹轩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父母的无能。
他从来不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也从来没有觉得父母对不起自己,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能做的最好给了自己。
一场车祸,他失去了双亲。
可他自己却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拿到了一笔不菲的保险金额,那个时候还小的曹轩就知道,他的父母又是因为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犯傻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大起大落的生活如何,可是遭受到现实压力,公司破产,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再加上对自己的愧疚,他们还是毅然的做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