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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本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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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能能够和习性作比较,可是其起源不一样--本能的级化--蚜虫与蚁--本能是变异的--家养的本能,它们的起源--杜鹃、牛马、鸵鸟与寄生蜂的自然本能--养奴隶的蚁--蜜蜂,它的搭造蜂房的本能--本能与构造的变化不需同时发生--自然选择学说应用于本能的难点--中性的或者不育的昆虫--提要。

    诸多本能是那样不可思议,使得在读者看来它们的发达可能是一个完全能够颠覆我的一切学说的难点。在此我首先要声明一点,即我不打算探讨智力的起源,如同我没讨论生命本身的起源一般。我们要探讨的,仅是相同纲动物中本能的五花八门和另外的精神能力的多样性的问题。

    我不想给本能下什么定义。明显的,该名词通常包含着一些不一样的精神活动;可是,当我们说因本能的原因以使杜鹃迁移并让其将蛋下在其他的鸟巢中,所有人都懂得这是何含义。我们自己需要有经验才可以完成的活动,却被一种毫无经验的动物、尤其是被年幼的动物完成时,并且诸多个体并不知道是为了何种目的却依据相同方式去完成时,往往就被称做本能。然而我能说明,此等性状没有一个是普遍存在的。就像于贝尔所说的,就算是在自然系统中隶属低等的动物中,起初的判断或理性也常常产生作用。

    曾经弗·居维叶与某些较老的形而上学者们将本能和习性相比较。我觉得这样的比较,对完成本能活动时的心理状态,给予了一个准确的看法,可未必涉及它的起源。诸多习惯性活动是怎么在下意识中产生,进而有相当多直接和我们的有意识的意志相违背!可是意志与理性能够让它们改变。习性容易和另外的习性、一定的时期以及和身体的状况相关。习性一旦得到,通常一生保持不变。

    能发现本能与习性之间的别的一些类似的地方,如同反复演唱某首熟悉的歌曲,在本能中也是某种活动有节奏地随着另一种活动;倘若一个人在演唱时被打断,又或是当他重复背诵一种东西时被打断了,往往他就不得不重新走回头路,以恢复已成为了习惯的思路;胡伯尔发现可以构造相当复杂的茧床的青虫就是这样;因为倘若在它完成构造的第六个阶段,将其拿出,放置到只完成构造第三个阶段的茧床中,这个青虫单单重新筑造第四、第五、第六个阶段的构造。但是,倘若将完成构造第三个阶段的青虫,放置到已完成构造第六个阶段的茧床上,则它的工作已基本上完成了,然而并未因此得到任何好处,因而它感到相当失措,而且为了完成其茧床,它仿佛不得不从构造第三个阶段开始(它是从这里离开的),这样它企图去做完已做完了的工作。

    倘若我们假设一切习惯性的活动都可遗传--能够说明,有时确实有该情况产生--则原为习性与原为本能之间,就变得相当密切类似,以致无法区分。倘若莫扎特不是在三岁时经非常少的练习就可以弹奏钢琴,而是一点都没有练习过便能弹奏一曲,则能够认为其弹奏的确是出自本能。可是设定大部分本能是经一个世代中的习性得到的,随后留传给以后每一世代,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可以清楚地阐明,我们所熟悉的最奇异的本能,像蜜蜂的与众多蚁的本能,不会是因习性得到的。

    通常承认本能对于处于目前生活环境之中的诸物种的安全,如同肉体结构一样的重要。在产生变化的生活环境中,本能的细微变异可能有利于物种,起码是可能的;那么,倘若可以说明,即便本能不常产生变异,但的确曾经出现过变异,那我就不觉得自然选择把本能的变异存留下来并不断累积到一切有用的程度有什么困难的。我确信,全部最复杂的与特异的本能就是这样起源的。运用或者习性引发肉体结构的变化,且使它们加强,而不运用则让它们缩减或灭亡,我并不怀疑本能也是这样。可我确信,在诸多情况中,习性的后果,较之所谓本能自发变异的自然选择的结果来说,前者不是主要的,出现身体结构的细微差别有某些不可知原因,相同地本能自发变异也是因未知原因产生的。

    只有通过诸多细微的、但是有利的变异慢慢且逐步的累积,一种复杂的本能才会经由自然选择而获得。因而,同在身体结构的情况中一样,在大自然中我们所寻找的不应该是得到各个复杂本能的真实过渡各级,--因为此等级仅可在每一物种的直系祖先里才得以找到,--然而我们应从旁系系统中去找寻此等过渡级的某些证据;或是起码我们可以说出某一种类的各个级是可能的;但我们必定可以做到这点。考虑到除了欧洲与北美洲之外,被观察过的动物本能还很少,而且对于绝迹物种的本能,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因而让我觉得惊异的是,最复杂本能得以完成的各个级可以广泛的被发现。在生命的相异阶段或一年中的不一样的季节、或被放于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等等使得相同物种有着不同的本能,这就通常会促进本能发生变化;在该情况下,自然选择可能会将这种抑或那种本能存留下来。可以说明,在大自然中相同物种中本能的多样性也是存在的。

    除此之外,像在身体结构的情况中一般,诸物种的本能全都是为其利益,依照我们的判断,它从没为了另外的物种的利益而被产生过,这与我的学说也是相符的。有个十分有力的事例,说明某种动物的活动从表面看来全部是为了其他种的动物的利益,如同于贝尔最初发现的,这就是蚜虫毫不勉强地将甜的分泌物提供给蚂蚁:它们这样做是出于自愿的。这点能从下面事实中得以说明:我把一株酸模植物上的蚂蚁全都捕来,且在若干小时之内不允许它们回来,另外有约十二只蚜虫被留下,隔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蚜虫肯定要进行分泌了。

    我用放大镜观察了一会儿,但未见一个分泌,随后,我用尽全力模仿蚂蚁用触角触动它们那样的,极轻地用一根毛触动并拍打它们,然而还没有一只分泌;后来我用一只蚂蚁去靠近它们,从它那神色慌张的样子来看,仿佛它立即觉得自己找到了极丰富的食物,接着它着手用触角去拨蚜虫的腹部,刚开始是这一只,随后那一只;当每一蚜虫一旦觉到它的触角时,立刻举起腹部,把一滴澄清的甜液分泌出来,蚂蚁就匆忙地把这甜液吃掉了。即便相当幼小的蚜虫也做这样的动作,可见此种活动是一种本能,而并非经验的后果。依照于贝尔的考察,对于蚂蚁,蚜虫一定无厌恶的表示;假如没有蚂蚁,最终它们就要被迫排出其分泌物。可是,由于排泄物非常黏,要是被取去,对于蚜虫必定很便利;因而它们分泌可能并非完全为了蚂蚁的利益。即便无法证明一切动物会全然为了另外的物种的利益而活动,可是所有物种却企图凭借另外的物种的本能,如同凭借另外的物种的较差的身体结构造一般。此般,一些本能就不可以被看做是完全的;可是详尽探讨此点与另外的类似之处,并不是不可或缺,因而,在这就从略了。

    在自然状态下本能具有一定程度的变异。可此等变异的遗传竟是自然选择的作用所不可或缺的,那么就应该尽可能地列举出大量事例来;不过限于篇幅,我仅可推论,本能毫无疑问是变异的--比如迁徙的本能,在范围与方向上不仅会产生变异,并且也会全部消逝。鸟巢也一样,它的变异一部分归因于选定的位置与居住环境的性质与气候,可往往因全然未知的缘由而产生变异。曾经奥杜旁列举出若干典型的例子,用以说明美国北部与南部的相同物种的鸟巢有所区别。有过如此的提问,倘若本能是变异的,何以“当蜡质不足的时候,蜂不具有使用其他材料的能力呢”?可是蜂能够使用怎样的其他的自然材料呢?曾经我见到过,它们会采用加过沙而变硬了的蜡,又或是用加过猪油而变软了的蜡来工作。

    安德鲁·奈特发现他的蜜蜂并不勤快地采集树蜡,但用那些遮盖树皮剥落部分的蜡与松节油黏合物。曾有人近来说,蜂不寻找花粉,但喜欢使用某种迥然相异的物质,那就是燕麦粉。对于一切特种敌害的畏惧,肯定是某种本能的性质,能够从没有离巢的小鸟身上见到此种情况,即便此种畏惧可通过经验或者通过看见别的动物对于相同敌人的畏惧而得到强化。对于人类的恐惧,同我在别的地方所指出过的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的诸动物是逐步地获得的。就算在英格兰,我们也见到这样的一个事例,就是所有大形鸟比小形鸟更害怕人,由于大形鸟更频繁地遭到过人们的侵害。英国的大形鸟特别怕人,全部能够归因于此;因为在无人岛上,大形鸟不比小形鸟更为怕人;在英格兰,喜鹊很警觉,可在挪威则很驯顺,埃及的羽冠乌鸦也不害怕人。

    有诸多事实能够表明,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同类动物的精神本领变异非常大。能够举出其他一些事例,说明野生动物中存在偶然的、特异的习性,倘若此种习性对于这个物种有益,便会经由自然选择产生出新的能力。可是我很明白,这仅是普通的叙述,倘若无明细的事实,恐怕读者的心中仅会有十分微弱的效果。我只有反复说明,并发誓我不说无依据的话。

    在家养动物中习性或者本能的遗传变化

    假如大致地观察一下家养中的少部分例子,那在自然状态下本能的遗传变异的可能性甚而确实性会得以加强。在这我们能够了解到习性与所说的自发变异的选择,在改变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上所产生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家养动物的精神本领的变异是如此之大。比方说猫,一些天生喜欢捕捉大老鼠,一些则喜欢捕捉小老鼠,而且我们明白该趋向来自于遗传。依圣约翰先生所说,有只猫时常捕捉猎鸟回家,另一只猫捉山兔或者兔子,还有一只猫在沼泽地上行捕,基本上每晚都要捉一些山鹬或沙锥。众多特异且切实的例子能够说明和某种心理状态或者某一时期相关的诸多相异癖性与嗜好以及怪癖,都来自遗传。

    不过让我们看看都十分熟悉的狗的品种的例子:不用置疑,第一次把年幼的向导狗带出去时,它有时它可以指明猎物的所在地,甚至还可以帮助其他的狗(我曾亲眼见过此般感人的情景);在某一程度上拾物猎狗的确能够将衔物持来的特点存留下去;牧羊狗并不在绵羊群内跑,却有着在羊群四周环跑的特征。年幼动物并未借助经验而自觉地做了此等活动,同时每一个体又基本上通过相同方式进行了这些活动,而且各类品种都欢快雀跃地并且没有目的地去进行此等活动--年幼的向导狗并不明白它指示方向是在帮其主人,如同白色的蝴蝶并不懂得为何要在甘蓝的叶子上产卵一样--因而我看不出这些活动在实质上与真正的本能有怎样的区别。假如我们看到一种狼,它们在幼小且完全没有接受什么训练时,倘若嗅出了猎物,它起初是站着不动,如雕塑一样,其后再用特殊的步法徐缓爬过去;又看见另一种狼围绕鹿群追赶,但不直接冲上去,以便把它们赶至较远的地方去,此时我们必定要把此类活动称为本能。被称为家养下的本能,确实不及自然的本能那般稳定,可是家养下的本能所承担的选择作用也很不全面,并且是在较动乱的生活环境下,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被传留下来。

    当让相异品种的狗来杂交时,就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此种家养下的本能、习性与癖性的遗传是如何强烈,而且它们混淆得如何奇异。我们明白,长躯猎狗与逗牛狗杂交后,能够影响长躯猎狗的勇猛性与顽强性以致相当多的世代;牧羊狗和长躯猎狗杂交,让全体牧羊狗都产生了捕捉山兔的趋势。此种家养下的本能,倘若用上面的杂交方法进行试验,就相似于自然的本能;自然的本能也依据相同的方式奇妙地混淆在一起,并且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体现出它的祖代任何一方本能的痕迹:比方说,勒鲁瓦描绘过一只狗,其曾祖父是一只狼,在狗身上仅有一点表现了其野生祖先的痕迹,就是当听到呼唤它时,并不径直地走向其主人。

    家养下的本能时常被认为全部是从长期不间断的与被迫养成的习性所遗留下来的动作,可这不正确。没有人会想到去教或者以前教过翻飞鸽学翻飞--依我所看到的,一只年幼的鸽子从未看过鸽的翻飞,但它却也会翻飞。我们认定,曾有过一只鸽子表明了该奇异习性的细微倾向,而且在不间断的世代中,经由对于最好的个体的长期选择,才产生了如今天这般的翻飞鸽。格拉斯哥周围的家养翻飞鸽,依布伦特先生告诉我说,鸽子一飞至十八英寸高便要翻跟斗。倘若无一只狗天生有着指示方向的趋向,会不会有人想到训练一只狗去指引方向呢?人们了解此种倾向通常见于纯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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