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胆肥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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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利益分成合同,顺带着一些保证合约和赔偿合约,刘志明看到这个时候现在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光是张良这个敢跟芒果台分红的想法,更是敢这么冒风险的承担风险,到底该说张良胆子大,还是说他对自己的节目有着充分的自信呢?
这一份合约其实也并没有那么麻烦,如今的张良在综艺方面也不算是小雏鸡了,以前那些啥事他自然也不会去做,在要给芒果台做《我是歌手》之前,他就将《我是歌手》的一系列批文和专利都申请登记好了,省得再闹出当初西杭卫视的事情。
而这一份合约就是关于张良授权《我是歌手》给芒果台,然后关于合作的一些条文合约。
关于授权合作什么的自然是千篇一律,最主要的还是利益分成和违约赔偿方面的条文。
一般来说,一个电视台引进一个综艺节目,都是支付一定的授权费用就好了,这个节目引进之后怎么做,做成什么样子都是电视台的事情,赚了还是赔了自然也是电视台的事情,差距也就是这个授权费的多少而已,像《我是歌手》在那个世界的授权费,就有数千万之多!
而张良提出来的合作方式却是分成!
分成的好处的是不用多说的,利益分摊的同时,风险也同样的分摊了!
其实张良根本犯不着冒这样的风险,毕竟他也不需要这么去折腾,他现在怎么也算是顺风速运的老板,这资产每天都在增长,他现在就算是在家悠哉的躺着,每天都在赚钱,完全没必要毛这么大的风险给芒果台弄什么综艺节目,弄得不好自己不单是没钱赚还要赔一大笔钱。
毕竟,《我是歌手》的赛制虽然好像没有那么复杂,拍摄起来好像也并没有那么困难,但是这一档综艺节目的制作费用可完全不便宜啊!这要是真的没有达到收视率,那张良需要赔偿的金额绝对是不会小到哪去,甚至于还要过亿!
而芒果台这边其实也可以不用制作这个节目,毕竟现在的芒果台可谓是各种各样的节目排的满满的,之所以这么想要跟张良合作,不过是刘志明想要做出点成绩而已,想要来个节目吸引眼球,让芒果台在综艺界更上一层楼罢了。
所以在这种时候,采用这样的分成方式或许是对于双方来说都是相当合理的存在,也更加容易接受一些。
以分成的方式合作,芒果台自然是提供人力物力等等资金来运作《我是歌手》,而张良作为哦《我是歌手》的授权方,自然是努力配合将《我是歌手》创办好,更是为了让《我是歌手》尽可能达到张良预期的效果,张良更是直接担任了总导演的职责!
以2%的收视率为起点,如果收视率达到2%张良就将获得《我是歌手》利润的一成收益;每提升0.5%的收视率,张良就可以多获得一成的利益分成;而如果收视率没有达到2%,张良也将根据收视率的缩水情况赔偿芒果台用于《我是歌手》的各方面支出,按照百分比来赔偿。
简单的说就是,假如收视率达到了3%,张良就能获得3成的利益分成;反之收视率如果只有1%,那么张良就要赔偿芒果台一半的制作费用!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胆肥的合约!
这一份合约,完全算是让刘志明没有后顾之忧,2%的收视率真的不算低了,而且应该算是比较高的了,只要达到这个收视率就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存在了,如果还能超过这个收视率,虽然张良的收益也上升上去,但是相对的芒果台的收益不也上去了。
何况,这收视率突破2%之上,基本也算是这个节目已经火了,那么刘志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反之,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收视率,事实上芒果台的损失也并没有太过于严重,哪个电视台没有几个烂节目不是?每年的经费摆在那里不用白不用不是?就算真的扑街了至少也算是给张良处好关系了,以后再合作就方便多了,何况这节目要是真的扑了,真正损失巨大的是张良才是。
只不过,张良这么直接的拿出这份合约,总让刘志明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
最终,刘志明只是觉得自己可能是多虑了,这么一份双赢的合约怎么会存在什么算计呢?怎么说张良的作品,影响力是可想而知的,就像《蒙面歌王》当初的授权费就达到了两千万,现在似乎又增长了不少,而就算是两千万,如果只是达到2%的收视率,那么张良想要赚这么多钱那就必须要让芒果台赚到两个亿才行,还是纯利润的收入才行,这对于芒果台来说简直就是雪转了!
如果,这一次的综艺节目不是一档唱歌类节目,关于这个利益分层或许刘志明还会犹豫一下,毕竟就算是张良的节目他也并不觉得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真的能达到2%的层次,就算是一开始因为张良的影响力稍微高一点,后面肯定就后继无力了,基本能保持不亏就不错了。
也就是说,芒果台这一次不过是瞎折腾了一下,请来张良折腾了一档综艺节目还不用给钱,这种感觉自然是相当舒爽。
所以,这一次的合作在这么一份合约的存在下,倒是没有太大的难度,顶多就是对于这份合约的细节部分再进行了一些协商而已,不过这些事情就交给邵晓敏去处理了,这方面还是邵晓敏比较来的专业一些。
不过嘛,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此时心中各种盘算的刘志明,自然不会注意到当他在合约上签上大名的那一瞬间,张良那扬起的嘴角还有那个奸计得逞的表情。
不过没注意到也有没注意到的好处,至少这一刻他的心情还是相当愉悦的,甚至于感觉都捡到了一个大皮夹子。
只不过,当《我是歌手》真的上线之后,造就了轰动之后再回想这个合约的那一刻,刘志明就有种五味陈杂的感觉了,更是后悔没事干嘛要跟张良签这份合约,直接给人家授权费不就得了!
张良的作品,哪有不经典的存在?他都这么自信满满了,怎么就不知道机警一下呢!
这是一份利益分成合同,顺带着一些保证合约和赔偿合约,刘志明看到这个时候现在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光是张良这个敢跟芒果台分红的想法,更是敢这么冒风险的承担风险,到底该说张良胆子大,还是说他对自己的节目有着充分的自信呢?
这一份合约其实也并没有那么麻烦,如今的张良在综艺方面也不算是小雏鸡了,以前那些啥事他自然也不会去做,在要给芒果台做《我是歌手》之前,他就将《我是歌手》的一系列批文和专利都申请登记好了,省得再闹出当初西杭卫视的事情。
而这一份合约就是关于张良授权《我是歌手》给芒果台,然后关于合作的一些条文合约。
关于授权合作什么的自然是千篇一律,最主要的还是利益分成和违约赔偿方面的条文。
一般来说,一个电视台引进一个综艺节目,都是支付一定的授权费用就好了,这个节目引进之后怎么做,做成什么样子都是电视台的事情,赚了还是赔了自然也是电视台的事情,差距也就是这个授权费的多少而已,像《我是歌手》在那个世界的授权费,就有数千万之多!
而张良提出来的合作方式却是分成!
分成的好处的是不用多说的,利益分摊的同时,风险也同样的分摊了!
其实张良根本犯不着冒这样的风险,毕竟他也不需要这么去折腾,他现在怎么也算是顺风速运的老板,这资产每天都在增长,他现在就算是在家悠哉的躺着,每天都在赚钱,完全没必要毛这么大的风险给芒果台弄什么综艺节目,弄得不好自己不单是没钱赚还要赔一大笔钱。
毕竟,《我是歌手》的赛制虽然好像没有那么复杂,拍摄起来好像也并没有那么困难,但是这一档综艺节目的制作费用可完全不便宜啊!这要是真的没有达到收视率,那张良需要赔偿的金额绝对是不会小到哪去,甚至于还要过亿!
而芒果台这边其实也可以不用制作这个节目,毕竟现在的芒果台可谓是各种各样的节目排的满满的,之所以这么想要跟张良合作,不过是刘志明想要做出点成绩而已,想要来个节目吸引眼球,让芒果台在综艺界更上一层楼罢了。
所以在这种时候,采用这样的分成方式或许是对于双方来说都是相当合理的存在,也更加容易接受一些。
以分成的方式合作,芒果台自然是提供人力物力等等资金来运作《我是歌手》,而张良作为哦《我是歌手》的授权方,自然是努力配合将《我是歌手》创办好,更是为了让《我是歌手》尽可能达到张良预期的效果,张良更是直接担任了总导演的职责!
以2%的收视率为起点,如果收视率达到2%张良就将获得《我是歌手》利润的一成收益;每提升0.5%的收视率,张良就可以多获得一成的利益分成;而如果收视率没有达到2%,张良也将根据收视率的缩水情况赔偿芒果台用于《我是歌手》的各方面支出,按照百分比来赔偿。
简单的说就是,假如收视率达到了3%,张良就能获得3成的利益分成;反之收视率如果只有1%,那么张良就要赔偿芒果台一半的制作费用!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胆肥的合约!
这一份合约,完全算是让刘志明没有后顾之忧,2%的收视率真的不算低了,而且应该算是比较高的了,只要达到这个收视率就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存在了,如果还能超过这个收视率,虽然张良的收益也上升上去,但是相对的芒果台的收益不也上去了。
何况,这收视率突破2%之上,基本也算是这个节目已经火了,那么刘志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反之,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收视率,事实上芒果台的损失也并没有太过于严重,哪个电视台没有几个烂节目不是?每年的经费摆在那里不用白不用不是?就算真的扑街了至少也算是给张良处好关系了,以后再合作就方便多了,何况这节目要是真的扑了,真正损失巨大的是张良才是。
只不过,张良这么直接的拿出这份合约,总让刘志明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
最终,刘志明只是觉得自己可能是多虑了,这么一份双赢的合约怎么会存在什么算计呢?怎么说张良的作品,影响力是可想而知的,就像《蒙面歌王》当初的授权费就达到了两千万,现在似乎又增长了不少,而就算是两千万,如果只是达到2%的收视率,那么张良想要赚这么多钱那就必须要让芒果台赚到两个亿才行,还是纯利润的收入才行,这对于芒果台来说简直就是雪转了!
如果,这一次的综艺节目不是一档唱歌类节目,关于这个利益分层或许刘志明还会犹豫一下,毕竟就算是张良的节目他也并不觉得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真的能达到2%的层次,就算是一开始因为张良的影响力稍微高一点,后面肯定就后继无力了,基本能保持不亏就不错了。
也就是说,芒果台这一次不过是瞎折腾了一下,请来张良折腾了一档综艺节目还不用给钱,这种感觉自然是相当舒爽。
所以,这一次的合作在这么一份合约的存在下,倒是没有太大的难度,顶多就是对于这份合约的细节部分再进行了一些协商而已,不过这些事情就交给邵晓敏去处理了,这方面还是邵晓敏比较来的专业一些。
不过嘛,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此时心中各种盘算的刘志明,自然不会注意到当他在合约上签上大名的那一瞬间,张良那扬起的嘴角还有那个奸计得逞的表情。
不过没注意到也有没注意到的好处,至少这一刻他的心情还是相当愉悦的,甚至于感觉都捡到了一个大皮夹子。
只不过,当《我是歌手》真的上线之后,造就了轰动之后再回想这个合约的那一刻,刘志明就有种五味陈杂的感觉了,更是后悔没事干嘛要跟张良签这份合约,直接给人家授权费不就得了!
张良的作品,哪有不经典的存在?他都这么自信满满了,怎么就不知道机警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