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建第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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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百户对高峻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整整五十大麻袋,总共一万斤大米,被抬进了义军大营,高峻山英雄般地被迎进军营。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停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义军大营沸腾了起来,大家奔走相告,高兴得跳起了丰庆的歌舞,不会跳舞的人,在一旁打着拍子助兴。
军营里的人们沉浸在喜悦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饥饿,直到火头军前来取米做饭,人们才从高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还有人抢着帮助淘米做饭。
高迎祥见到白花花的大米,长吁了一口气。自己的傻儿子,突然像换了一个人一般,能耐高涨。这正是他一直都期望的,儿子的成长让他十分的欣慰。他认为,自己的儿子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高人,使其顿然醒悟。他从没有想过这个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那时的农民是不会去想的。
最为尴尬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峻山不会跟他一般见识,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峻山一颗人头。
喜讯再次降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队伍即将开拔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高迎祥把李自成的队伍和高峻山的一百精兵合编成第八队。高峻山为队长,李自成为队副。
由于战事紧急,第八队没有磨合期,高峻山和李自成见过面之后,就算整编完毕。
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个子比高峻山高出一截,身材魁梧,两眼炯炯有神。
让高峻山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身后站着的一位小伙子,此人年龄与高峻山相仿,是李自成的侄子,叫李过。高峻山拉起李过的手,两人聊的欢天喜地,而且结拜成了异性兄弟。
………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队伍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线,与义军领袖王嘉胤的部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军与王嘉胤会合,一时间,王嘉胤的义军达到二万余众。
由于粮草短缺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发展。高迎祥被任命为先锋官,高峻山的第八队成了先锋中的先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第八队有战斗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峻山外,个个都久经沙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手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手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高峻山虽然是一位优秀的现代军人,身处冷兵器时代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心中多少有点紧张。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装备的,而穿在高峻山身上的綿甲只有甲身和甲袖,其实他里面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觉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也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武器却是他自己选的,什么刀、弓、剑、锤他都不会用,只有这把能够做刺杀动作的枪,他自认为还可以耍两下。
他骑的是一匹高大的有着杂色黑毛的乌龙驹,这匹战马原本就是高迎祥的坐骑。
队伍行进在蜿蜒的小路上,高峻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高峻山暗暗打量身旁的李自成,他戴着一顶白色尖顶毡帽,也是蓝色绵甲,背上斜背着一张反曲弓,腰间挂着一把短剑和一个牛皮箭囊。
他没想到自己能够与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并肩作战,他认为他的到来,会改变这个人的命运。但是历史不是说改变就能改变得了的,这还要看高峻山有多大的能量。
只半天路程,延水关就展现在了高峻山的眼前。守关的是百余乡勇,没有官军把守,这里只是个渡口,不是什么天然屏障之类的关卡,四周都是平坦之地,两军一照面就开打起来,义军喊杀震天扑向敌阵。
高峻山因为初涉战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犹豫了起来,不知道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犹豫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
“噗嗤!”
鲜血飞溅,一个人头滚落于地。
再看李自成,两军一交战,身先士卒,跃马杀入敌阵,先后砍倒两个乡勇,比比自己,高峻山看到了自己与名人之间的差距。
他振作精神,提枪催马,杀到一个乡勇面前,一枪轧在乡勇前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一枪刺破敌人胸膛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肉被撕裂的声音。
这就是战争的残忍,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峻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他所面对的这个乡勇,满脸络腮胡子,眼露凶光,手持双刀,刚刚干翻一名义军兄弟。他面无惧色,以泰山压顶之势,拿枪当棍,狠狠地往乡勇的天灵盖砸去,乡勇欺高峻山是个少年,恃自己力大,用双刀格挡,高峻山面目虽然年少,经过军校超强度训练的他,臂力也是过人,只听得“蹡踉!”,“噗!”两响,乡勇双刀落地,脑浆飞溅,倒地毙命。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是,战斗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这些乡勇怎么如此不经打?一下没有了对手的他,像充满热血无处发泄的公鸡,整个人还在亢奋之中。再看李自成,镇定自若地在指挥手下打扫战场。
拿下延水关之后,高迎祥部率先东渡,进入山西境地,然后北上攻打石楼县。
石楼守军是平阳守备蔡芝山的部属,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地方军,守城的只有五百人的兵力,没有火器。
高迎祥的八队人马,分兵包围了石楼县,高峻山的第八队主攻南城门,李自成布下攻城的阵式,又在城门前大声喊话。张从和庄有福弄来了五张云梯,准备登城作战。
石楼的城墙高约二丈余,土垒墙,女墙上只有数名弓箭手。
张从跑到高峻山身边道:“二少爷,城墙不是很高,咱们可以利用云梯强攻,登上城楼。”
高峻山来到李自成身边:“自成哥,城上的布防不是很严,我决定采取强攻,一举拿下城门。”
李自成道:“峻山弟,攻城的事就交给哥,你带队伍给我压阵就行了。”
高峻山连忙摆手:“不行不行!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高峻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今后的历史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李自成被感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峻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那个破玩意别再戴了。”
高峻山接过头盔,把瓜皮帽扔在地上,戴上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这种头盔有点沉,刚戴上还不太习惯,李自成帮他整了整歪了的头盔才离开。
高峻山一声令下,攻城战开始打响。第八队的将士们犹如脱缰的野马,向着城门狂奔。
城头上的官军,见此情景,大声喊叫:“流寇袭城啦!流寇袭城啦!”
接着便稀稀拉拉的几支箭,从城头射将下来。不多久,听到城上乱哄哄的,之后,射出来的箭越来越多。
第八队的人马冲到了城墙下,将云梯架在了土墙之上,高峻山第一个登上了云梯,他手上戴着军用手套,这手套是尖端产品石墨烯材料编织的,刀枪无损,脚蹬一双石墨烯战靴。只见他左手攀梯,右手提枪,受过特训的他,攀爬云梯就像猴子上树,手中的鎏金蟠龙枪不停地拨打着飞射下来的箭支。
在他接近城楼之时,一枪扎向正在对他射箭的一个弓箭手,枪尖扎在了对方的左眼上,高峻山顺势登上了城楼,另一个弓箭兵看到高峻山,直接对着他拉开弓,他两手紧握长枪,用力横扫,两个弓箭手同时倒地,因为他没来得及拔出枪尖,这一扫,把第一个弓箭手的眼珠也带了出来。
此时,高峻山的背部中了一箭,因为他穿有防弹背心,这防弹衣也是石墨烯材质,超薄型,虽然中箭,只是向前踉跄了两步,皮肤没有伤害,他身后跟上来的庄有福了结了放箭之人。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目模样的人杀去。这个人个子不高,长得敦实白胖,高峻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胖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峻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肥肉”不再喊叫,只是惊恐地望着高峻山,高峻山完成了整个刺杀动作后,一拧铁枪,往后一拔,带出血肉模糊的内脏,只听得惨叫一声,“肥肉”捂着腰部,倒在地上哇哇乱滚,城楼上的敌兵见状,丢下兵器四散而逃。
占领了南门,高峻山令庄有福领五十精兵杀下城门,打开紧闭的城门,迎接后续部队;张从领五十精兵固守城楼。
城门一开,李自成便率其部下杀入了城中。
高峻山站在城头上,胜利的喜悦刚刚爬上眉梢,眼前突然一黑,整个人往地上倒去……
二位百户对高峻山佩服得五体投地,整整五十大麻袋,总共一万斤大米,被抬进了义军大营,高峻山英雄般地被迎进军营。
当将领们手捧着白花花的大米时,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的人还把大米放进了嘴里,不停地嚼,因为他们太久没见过大米了,平时能够吃到的都是高粱小米之类的。
义军大营沸腾了起来,大家奔走相告,高兴得跳起了丰庆的歌舞,不会跳舞的人,在一旁打着拍子助兴。
军营里的人们沉浸在喜悦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饥饿,直到火头军前来取米做饭,人们才从高涨的情绪中,冷静下来,还有人抢着帮助淘米做饭。
高迎祥见到白花花的大米,长吁了一口气。自己的傻儿子,突然像换了一个人一般,能耐高涨。这正是他一直都期望的,儿子的成长让他十分的欣慰。他认为,自己的儿子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高人,使其顿然醒悟。他从没有想过这个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那时的农民是不会去想的。
最为尴尬的就是郝摇旗,当然,高峻山不会跟他一般见识,真的去取他的人头,倒是高迎祥发话了,郝摇旗欠高峻山一颗人头。
喜讯再次降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队伍即将开拔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高迎祥把李自成的队伍和高峻山的一百精兵合编成第八队。高峻山为队长,李自成为队副。
由于战事紧急,第八队没有磨合期,高峻山和李自成见过面之后,就算整编完毕。
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个子比高峻山高出一截,身材魁梧,两眼炯炯有神。
让高峻山感兴趣的是李自成身后站着的一位小伙子,此人年龄与高峻山相仿,是李自成的侄子,叫李过。高峻山拉起李过的手,两人聊的欢天喜地,而且结拜成了异性兄弟。
………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队伍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线,与义军领袖王嘉胤的部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军与王嘉胤会合,一时间,王嘉胤的义军达到二万余众。
由于粮草短缺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发展。高迎祥被任命为先锋官,高峻山的第八队成了先锋中的先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第八队有战斗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峻山外,个个都久经沙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手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手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高峻山虽然是一位优秀的现代军人,身处冷兵器时代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心中多少有点紧张。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装备的,而穿在高峻山身上的綿甲只有甲身和甲袖,其实他里面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觉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也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武器却是他自己选的,什么刀、弓、剑、锤他都不会用,只有这把能够做刺杀动作的枪,他自认为还可以耍两下。
他骑的是一匹高大的有着杂色黑毛的乌龙驹,这匹战马原本就是高迎祥的坐骑。
队伍行进在蜿蜒的小路上,高峻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高峻山暗暗打量身旁的李自成,他戴着一顶白色尖顶毡帽,也是蓝色绵甲,背上斜背着一张反曲弓,腰间挂着一把短剑和一个牛皮箭囊。
他没想到自己能够与一位著名的历史人物并肩作战,他认为他的到来,会改变这个人的命运。但是历史不是说改变就能改变得了的,这还要看高峻山有多大的能量。
只半天路程,延水关就展现在了高峻山的眼前。守关的是百余乡勇,没有官军把守,这里只是个渡口,不是什么天然屏障之类的关卡,四周都是平坦之地,两军一照面就开打起来,义军喊杀震天扑向敌阵。
高峻山因为初涉战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犹豫了起来,不知道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犹豫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
“噗嗤!”
鲜血飞溅,一个人头滚落于地。
再看李自成,两军一交战,身先士卒,跃马杀入敌阵,先后砍倒两个乡勇,比比自己,高峻山看到了自己与名人之间的差距。
他振作精神,提枪催马,杀到一个乡勇面前,一枪轧在乡勇前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一枪刺破敌人胸膛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肉被撕裂的声音。
这就是战争的残忍,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峻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他所面对的这个乡勇,满脸络腮胡子,眼露凶光,手持双刀,刚刚干翻一名义军兄弟。他面无惧色,以泰山压顶之势,拿枪当棍,狠狠地往乡勇的天灵盖砸去,乡勇欺高峻山是个少年,恃自己力大,用双刀格挡,高峻山面目虽然年少,经过军校超强度训练的他,臂力也是过人,只听得“蹡踉!”,“噗!”两响,乡勇双刀落地,脑浆飞溅,倒地毙命。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是,战斗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这些乡勇怎么如此不经打?一下没有了对手的他,像充满热血无处发泄的公鸡,整个人还在亢奋之中。再看李自成,镇定自若地在指挥手下打扫战场。
拿下延水关之后,高迎祥部率先东渡,进入山西境地,然后北上攻打石楼县。
石楼守军是平阳守备蔡芝山的部属,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地方军,守城的只有五百人的兵力,没有火器。
高迎祥的八队人马,分兵包围了石楼县,高峻山的第八队主攻南城门,李自成布下攻城的阵式,又在城门前大声喊话。张从和庄有福弄来了五张云梯,准备登城作战。
石楼的城墙高约二丈余,土垒墙,女墙上只有数名弓箭手。
张从跑到高峻山身边道:“二少爷,城墙不是很高,咱们可以利用云梯强攻,登上城楼。”
高峻山来到李自成身边:“自成哥,城上的布防不是很严,我决定采取强攻,一举拿下城门。”
李自成道:“峻山弟,攻城的事就交给哥,你带队伍给我压阵就行了。”
高峻山连忙摆手:“不行不行!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高峻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今后的历史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李自成被感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峻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那个破玩意别再戴了。”
高峻山接过头盔,把瓜皮帽扔在地上,戴上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这种头盔有点沉,刚戴上还不太习惯,李自成帮他整了整歪了的头盔才离开。
高峻山一声令下,攻城战开始打响。第八队的将士们犹如脱缰的野马,向着城门狂奔。
城头上的官军,见此情景,大声喊叫:“流寇袭城啦!流寇袭城啦!”
接着便稀稀拉拉的几支箭,从城头射将下来。不多久,听到城上乱哄哄的,之后,射出来的箭越来越多。
第八队的人马冲到了城墙下,将云梯架在了土墙之上,高峻山第一个登上了云梯,他手上戴着军用手套,这手套是尖端产品石墨烯材料编织的,刀枪无损,脚蹬一双石墨烯战靴。只见他左手攀梯,右手提枪,受过特训的他,攀爬云梯就像猴子上树,手中的鎏金蟠龙枪不停地拨打着飞射下来的箭支。
在他接近城楼之时,一枪扎向正在对他射箭的一个弓箭手,枪尖扎在了对方的左眼上,高峻山顺势登上了城楼,另一个弓箭兵看到高峻山,直接对着他拉开弓,他两手紧握长枪,用力横扫,两个弓箭手同时倒地,因为他没来得及拔出枪尖,这一扫,把第一个弓箭手的眼珠也带了出来。
此时,高峻山的背部中了一箭,因为他穿有防弹背心,这防弹衣也是石墨烯材质,超薄型,虽然中箭,只是向前踉跄了两步,皮肤没有伤害,他身后跟上来的庄有福了结了放箭之人。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目模样的人杀去。这个人个子不高,长得敦实白胖,高峻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胖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峻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肥肉”不再喊叫,只是惊恐地望着高峻山,高峻山完成了整个刺杀动作后,一拧铁枪,往后一拔,带出血肉模糊的内脏,只听得惨叫一声,“肥肉”捂着腰部,倒在地上哇哇乱滚,城楼上的敌兵见状,丢下兵器四散而逃。
占领了南门,高峻山令庄有福领五十精兵杀下城门,打开紧闭的城门,迎接后续部队;张从领五十精兵固守城楼。
城门一开,李自成便率其部下杀入了城中。
高峻山站在城头上,胜利的喜悦刚刚爬上眉梢,眼前突然一黑,整个人往地上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