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4章 鲜于初雨,这是个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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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竟成离开秋素妍的中档住宅后,去了十楼,十楼有两套豪华高档住宅,暂时只入住了一户,那就是JJC网络公司的副会长车钟基。
JJC网络公司发展得很快很好,已经赚了很多了,车钟基也有很多收入了,像他这样的人完全有能力自己买好房子了,但他这次还是找金竟成申请了一套JJC集团住宅楼的住宅,因为他还很年轻还是单身,集团住宅楼距离JJC集团大厦又较近,他住这里方便工作。
金竟成走进了十楼车钟基的豪华高档住宅,跟车钟基聊了一会儿后,紧接着去了九楼的一套豪华高档住宅,这套住宅住的是舞蹈皇后,五个女人今天都很兴奋,见到金竟成自然献媚奉承了一番。
看完了舞蹈皇后,金竟成又相继去了其他一些中档住宅和低档住宅看了看,包括了郑承宇、具惠善、韩孝珠、黄静茵、刘荷娜、高俊熙、秋瓷炫、LeeSSang等等。说是看看,也算是考察了,作为即将组建的JJC集团的老板,金竟成有必要多了解一下集团旗下这座唯一的住宅楼。
考察完,金竟成便回到JJC娱乐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了,那些朝生夕死的小昆虫会将一生挤到一天之内,而金竟成的生命充满了活力,想让自己今生的很多日子都能活得像这种小昆虫一般充实。
……
这天晚上金竟成在豪宅书房里写起了他的第十三篇短篇小说。
就在昨天,《J-Young文艺》发表了他的第十二篇短篇小说《鲜于初雪》。
虽然金竟成已经发表了十二篇短篇小说了,但并非每一篇都能在青年文艺圈引起热烈反响,而《鲜于初雪》无疑是一篇引起了热烈反响的小说,金竟成在这篇短篇小说中表达的爱情幻灭和人生幻灭主题,深深触动了很多读者,甚至连一些文学圈年纪大的作家和专家教授都给予了好评。
而这次金竟成要写的第十三篇短篇小说叫《鲜于初雨》!
……
鲜于初雨是个孤儿,在他很小时,父母就出车祸死了,他是被奶奶抚养长大的,中学时代他暗恋了邻家妹妹申喜真,可惜高三时因为奶奶病逝,鲜于初雨无心学业,辍学跑到首尔去打工了,他在首尔过得很辛苦很窘迫。
在首尔底层苦苦挣扎了几年,二十几岁的时候鲜于初雨侥幸获得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给一个名叫韩胜城的中年富豪当保镖,收入不算少,生活有保障,所谓保暖思那个啥,因为经常看到韩胜城身边跟着漂亮美女,勾起了鲜于初雨对女人的渴望,他想找个女人恋爱了,恰在这时他遇到了申喜真。
鲜于初雨这才得知,申喜真考上了首尔的名牌大学延世大学,此时她刚从延世大学毕业,恰好应聘到韩胜城的公司上班,鲜于初雨把这当成缘分,于是开始追求申喜真,申喜真起初不喜欢他,后来渐渐被他一些粗鲁却浪漫的示爱行为打动,准备跟他交往了。
偏偏在这时,韩胜城的儿子韩志龙看上了申喜真,想带申喜真去酒店开房,申喜真清高自重,不仅没接受还扇了韩志龙一巴掌,第二天申喜真就被撤掉了好职位,变成了公司的一名普通小文员,韩志龙还让父亲韩胜城将鲜于初雨也给辞退,因为他发现鲜于初雨在追求申喜真,申喜真因此不满,愤然辞职了。
辞职后申喜真开始找工作,然而因为韩志龙暗地里的阻挠,申喜真接连找了几家公司都没能聘上。
申喜真连房租都交不起了,于是搬出租住的一套好住宅,租起了廉价出租屋。
这天申喜真大学同学聚会,她发现自己在大学最好的朋友刘慧媛现在过得很好,刘慧媛明明没她漂亮,学业也没她好,现在却拥有了一套好房子还开上了好车。
这晚申喜真喝多了,住在刘慧媛的房子里,跟刘慧媛睡在一间卧室,结果半夜突然有人开门进来,将申喜真吓了一跳,开灯一看,是个秃头的老男人,申喜真这才知道,刘慧媛傍上了这么个大款,做了这大款的情人。
刘慧媛让申喜真去睡隔壁卧室,申喜真却睡不着,因为隔壁传来男女云雨的声音,申喜真半夜离开了。
第二天申喜真找到刘慧媛,指责这位大学最好的朋友,刘慧媛却反过来说她:“清醒点吧,申喜真小姐,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像我们这样没有背景的女人,哪怕有高学历,在首尔想年纪轻轻就干出一番成绩,也是很难的,趁着我们还年轻美貌,找个有钱人多弄些钱才是正理。”
申喜真不同意刘慧媛的说法,可现实确实是残酷的,她连廉价出租屋的房租都付不起了,而且这时她家里的母亲又患上乳腺癌住院了,父亲打电话哭诉着找她要钱,说:“我们好不容易把你养大,让你上了名牌大学,你还长得这么漂亮,现在应该有能力帮你妈了。”
申喜真说她没钱,父亲将她骂了一顿。
挂断电话后,申喜真蜷缩在阴暗的廉价出租屋里,窗外响起女房东要房租的声音,她瑟瑟发抖。
第二天申喜真厚着脸皮找鲜于初雨借钱,鲜于初雨却只能拿出很少的钱,虽然他此前当保镖收入不算少,却也不算多,而且他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主儿,经常请人吃饭喝酒,能攒下一些钱就不错了。
申喜真很失望,不过还是要了鲜于初雨的钱,一部分用来交房租,一部分寄给了父亲。父亲不满意,因为钱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支付母亲高昂的医疗费,于是每天都打电话找申喜真要钱。
申喜真被迫去夜店做了一名陪酒女郎,只陪酒不陪睡,鲜于初雨得知后很气愤,跟她吵了一架,不过鲜于初雨确实很喜欢她,于是也跑到这家夜店工作,做了一名看场子的保镖。
一天深夜,申喜真陪酒的两名挺有身份的客人喝醉了,要在包厢里强女千她,鲜于初雨发现后冲了进去,将两名客人都打成了重伤,因为申喜真受到威胁,不敢出庭作证,鲜于初雨被判处了几年徒刑。
几年后鲜于初雨出狱,却发现申喜真做了韩志龙的情人,原来,早在当年鲜于初雨入狱的时候,申喜真就做了韩志龙的情人,为了有钱给母亲治病。
鲜于初雨决定报复,一天晚上他抓走了申喜真,将申喜真绑在了自己租住的地下室里,准备将其女千杀,不料申喜真哭着大叫了一声:“我怀孕了!”
鲜于初雨掀起申喜真的衣服,发现她的小腹果然有些凸起,心软之下放了申喜真。
从此以后,鲜于初雨做起了社会上的混混,过起了帮高利贷老板讨债的生活,他在讨债时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年,此时他已经四十岁了,这十年他一直花天酒地,遇到美女都是从裤子开始打量,然后想方设法跟对方上床,只跟女人上床,讨厌爱情,
这天他又接到了一个讨债的任务,只是没想到这次讨债的对象赫然便是申喜真!而且,他见到申喜真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因为不敢相信曾经那么美丽动人的女生会变成一个病怏怏的黄脸婆,身边还带个十岁大的女孩,这是她当初跟韩志龙所生的女儿,名叫申美雨。
于是鲜于初雨知道了,十年前申喜真虽怀上了韩志龙的孩子,却被对方要求打掉孩子,申喜真不愿,偷偷生下一个女婴儿,带着女婴儿出现在韩志龙面前,本以为对方会为了孩子娶她,结果韩志龙给了她一笔钱就将她打发了,申喜真独自抚养孩子长大,没再嫁人。
可就在一年前,申喜真被检查出了乳腺癌,遗传自母亲,为了治病她不得不借高利贷。
申喜真对鲜于初雨袒露了心声,其实她当初也爱上他了,只是现实所迫,让她放弃了爱情,后来她给孩子申美雨取名的时候想到了他,所以名字中有个“雨”字。
讨债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的鲜于初雨,这次却变了,他不忍心对申喜真讨债,申喜真也没钱还债。
鲜于初雨这十年存了一笔钱,他用这笔钱帮申喜真还了债,另外还准备干一票大的,挣钱给申喜真看病。
鲜于初雨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高利贷老板李成国身上。
鲜于初雨手中掌握着老板李成国杀人的证据,他用这证据威胁李成国给他三亿韩元(二百多万人民币)。
李成国答应了,用三亿韩元换走了鲜于初雨手中的证据。
鲜于初雨找了个机会,悄悄将三亿韩元给了申喜真,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为老板李成国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不会放过他,他也没瞒着申喜真,将事情都告诉了申喜真。
这晚他对申喜真说了一番话:“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我他妈就想不通了,世界上女人多的是,漂亮女人也多的是,为什么我他妈当初偏偏就爱上了你这个贱女人?你别在我面前哭,我也没怪你,这事儿是我自找的,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你是个贱女人,我他妈比你更贱。如果你觉得愧疚,那就让我睡一次吧,我为了你做过几年牢,现在又为了你要丢了命,如果都不睡一次你,我就不是混蛋而是蠢蛋了!”
于是这晚鲜于初雨睡了申喜真,这一幕被隔壁的女儿申美雨悄悄看到。
八天后,鲜于初雨死了,被李成国派人暗杀的,鲜于初雨被火化后,骨灰盒放入了纳骨堂。
八个月后,申喜真的乳腺癌被治愈。
八年后,已经十八岁的申美雨考上了首尔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这一天,申喜真特意带着她去纳骨堂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对着鲜于初雨的骨灰盒叫了一声:“爸爸!”
故事到此结束!
……
显然,这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金竟成写这篇故事主打了感情牌。
显然,这篇题为《鲜于初雨》的短篇小说,是《鲜于初雪》的姊妹篇!
此前的《鲜于初雪》,表达了一种爱情的幻灭,男主角多年前暗恋的女人,多年后已经不在是多年前的那个她了,两人从而发生了不愉快的纠缠。鲜于初雪这个很美的名字,意味着女主角鲜于初雪在年轻时像初雪一样美好清纯,十年后被污染了,不再是当年的初雪。
这次的《鲜于初雨》,则表达了一种对爱情的执迷!跟鲜于初雪一样,这篇小说中的女主角申喜真也被生活改变了污染了,但男主角鲜于初雨对她一直都很执迷,无论她变得怎么样了,他对她都一直爱得执迷。
她去夜店做了陪酒女郎,她害他将两个有身份的人打成了重伤,她还不敢为他出庭作证,害他做了几年牢,她却做了公子哥韩志龙的情人,还怀上了公子哥的孩子,她后来又患上了乳腺癌……
她都这样了,他还是执迷地爱着她,不惜一切为她付出!
他说:“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事实上,他唯一后悔的事情,却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善良纯真的事!金竟成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这带着一种反讽效果。
如果鲜于初雨只是一个混混流氓混蛋,这样的人自然可恨可恶可耻,可偏偏他执迷了一个女人,为了这个女人展现出了如今社会中难得的善良和纯真。这样的他,还算是个坏人吗?答案在每个读者自己的心里。
而小说最后,申喜真带着考上首尔大学的女儿申美雨去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叫了一声“爸爸”,这无疑是金竟成特意设定的一个温暖结局,能让读者少一点惋惜。
金竟成设定这样一个温暖结局,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昨天《熔炉》主题曲宣传片发布,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让很多网友在网上议论“爸爸”和“女儿”的话题,金竟成注意到了这件事,所以这次他在《鲜于初雨》的结局里加入了“爸爸”和“女儿”的情节。
申美雨分明是公子哥韩志龙的女儿,却被这位很有钱的父亲抛弃,最后喊了为她母亲而死的混混鲜于初雨一声“爸爸”,煽情效果无疑是很足的,也能引发读者对“父女”这种关系的深入思考。
显然,这篇《鲜于初雨》很适合改编成电影!金竟成在写作时,脑海中甚至有了电影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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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书中金竟成的短篇小说故事都是作者原创的,偶尔会在细节上借鉴韩国电影,写这些故事比写正常章节更耗费时间精力,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有些好故事如果写成万字的短篇小说刊发在杂志上,稿酬都能抵得过本书一个月的稿费了,只希望大家看这本书的时候能有点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触。
金竟成离开秋素妍的中档住宅后,去了十楼,十楼有两套豪华高档住宅,暂时只入住了一户,那就是JJC网络公司的副会长车钟基。
JJC网络公司发展得很快很好,已经赚了很多了,车钟基也有很多收入了,像他这样的人完全有能力自己买好房子了,但他这次还是找金竟成申请了一套JJC集团住宅楼的住宅,因为他还很年轻还是单身,集团住宅楼距离JJC集团大厦又较近,他住这里方便工作。
金竟成走进了十楼车钟基的豪华高档住宅,跟车钟基聊了一会儿后,紧接着去了九楼的一套豪华高档住宅,这套住宅住的是舞蹈皇后,五个女人今天都很兴奋,见到金竟成自然献媚奉承了一番。
看完了舞蹈皇后,金竟成又相继去了其他一些中档住宅和低档住宅看了看,包括了郑承宇、具惠善、韩孝珠、黄静茵、刘荷娜、高俊熙、秋瓷炫、LeeSSang等等。说是看看,也算是考察了,作为即将组建的JJC集团的老板,金竟成有必要多了解一下集团旗下这座唯一的住宅楼。
考察完,金竟成便回到JJC娱乐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了,那些朝生夕死的小昆虫会将一生挤到一天之内,而金竟成的生命充满了活力,想让自己今生的很多日子都能活得像这种小昆虫一般充实。
……
这天晚上金竟成在豪宅书房里写起了他的第十三篇短篇小说。
就在昨天,《J-Young文艺》发表了他的第十二篇短篇小说《鲜于初雪》。
虽然金竟成已经发表了十二篇短篇小说了,但并非每一篇都能在青年文艺圈引起热烈反响,而《鲜于初雪》无疑是一篇引起了热烈反响的小说,金竟成在这篇短篇小说中表达的爱情幻灭和人生幻灭主题,深深触动了很多读者,甚至连一些文学圈年纪大的作家和专家教授都给予了好评。
而这次金竟成要写的第十三篇短篇小说叫《鲜于初雨》!
……
鲜于初雨是个孤儿,在他很小时,父母就出车祸死了,他是被奶奶抚养长大的,中学时代他暗恋了邻家妹妹申喜真,可惜高三时因为奶奶病逝,鲜于初雨无心学业,辍学跑到首尔去打工了,他在首尔过得很辛苦很窘迫。
在首尔底层苦苦挣扎了几年,二十几岁的时候鲜于初雨侥幸获得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给一个名叫韩胜城的中年富豪当保镖,收入不算少,生活有保障,所谓保暖思那个啥,因为经常看到韩胜城身边跟着漂亮美女,勾起了鲜于初雨对女人的渴望,他想找个女人恋爱了,恰在这时他遇到了申喜真。
鲜于初雨这才得知,申喜真考上了首尔的名牌大学延世大学,此时她刚从延世大学毕业,恰好应聘到韩胜城的公司上班,鲜于初雨把这当成缘分,于是开始追求申喜真,申喜真起初不喜欢他,后来渐渐被他一些粗鲁却浪漫的示爱行为打动,准备跟他交往了。
偏偏在这时,韩胜城的儿子韩志龙看上了申喜真,想带申喜真去酒店开房,申喜真清高自重,不仅没接受还扇了韩志龙一巴掌,第二天申喜真就被撤掉了好职位,变成了公司的一名普通小文员,韩志龙还让父亲韩胜城将鲜于初雨也给辞退,因为他发现鲜于初雨在追求申喜真,申喜真因此不满,愤然辞职了。
辞职后申喜真开始找工作,然而因为韩志龙暗地里的阻挠,申喜真接连找了几家公司都没能聘上。
申喜真连房租都交不起了,于是搬出租住的一套好住宅,租起了廉价出租屋。
这天申喜真大学同学聚会,她发现自己在大学最好的朋友刘慧媛现在过得很好,刘慧媛明明没她漂亮,学业也没她好,现在却拥有了一套好房子还开上了好车。
这晚申喜真喝多了,住在刘慧媛的房子里,跟刘慧媛睡在一间卧室,结果半夜突然有人开门进来,将申喜真吓了一跳,开灯一看,是个秃头的老男人,申喜真这才知道,刘慧媛傍上了这么个大款,做了这大款的情人。
刘慧媛让申喜真去睡隔壁卧室,申喜真却睡不着,因为隔壁传来男女云雨的声音,申喜真半夜离开了。
第二天申喜真找到刘慧媛,指责这位大学最好的朋友,刘慧媛却反过来说她:“清醒点吧,申喜真小姐,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像我们这样没有背景的女人,哪怕有高学历,在首尔想年纪轻轻就干出一番成绩,也是很难的,趁着我们还年轻美貌,找个有钱人多弄些钱才是正理。”
申喜真不同意刘慧媛的说法,可现实确实是残酷的,她连廉价出租屋的房租都付不起了,而且这时她家里的母亲又患上乳腺癌住院了,父亲打电话哭诉着找她要钱,说:“我们好不容易把你养大,让你上了名牌大学,你还长得这么漂亮,现在应该有能力帮你妈了。”
申喜真说她没钱,父亲将她骂了一顿。
挂断电话后,申喜真蜷缩在阴暗的廉价出租屋里,窗外响起女房东要房租的声音,她瑟瑟发抖。
第二天申喜真厚着脸皮找鲜于初雨借钱,鲜于初雨却只能拿出很少的钱,虽然他此前当保镖收入不算少,却也不算多,而且他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主儿,经常请人吃饭喝酒,能攒下一些钱就不错了。
申喜真很失望,不过还是要了鲜于初雨的钱,一部分用来交房租,一部分寄给了父亲。父亲不满意,因为钱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支付母亲高昂的医疗费,于是每天都打电话找申喜真要钱。
申喜真被迫去夜店做了一名陪酒女郎,只陪酒不陪睡,鲜于初雨得知后很气愤,跟她吵了一架,不过鲜于初雨确实很喜欢她,于是也跑到这家夜店工作,做了一名看场子的保镖。
一天深夜,申喜真陪酒的两名挺有身份的客人喝醉了,要在包厢里强女千她,鲜于初雨发现后冲了进去,将两名客人都打成了重伤,因为申喜真受到威胁,不敢出庭作证,鲜于初雨被判处了几年徒刑。
几年后鲜于初雨出狱,却发现申喜真做了韩志龙的情人,原来,早在当年鲜于初雨入狱的时候,申喜真就做了韩志龙的情人,为了有钱给母亲治病。
鲜于初雨决定报复,一天晚上他抓走了申喜真,将申喜真绑在了自己租住的地下室里,准备将其女千杀,不料申喜真哭着大叫了一声:“我怀孕了!”
鲜于初雨掀起申喜真的衣服,发现她的小腹果然有些凸起,心软之下放了申喜真。
从此以后,鲜于初雨做起了社会上的混混,过起了帮高利贷老板讨债的生活,他在讨债时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年,此时他已经四十岁了,这十年他一直花天酒地,遇到美女都是从裤子开始打量,然后想方设法跟对方上床,只跟女人上床,讨厌爱情,
这天他又接到了一个讨债的任务,只是没想到这次讨债的对象赫然便是申喜真!而且,他见到申喜真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因为不敢相信曾经那么美丽动人的女生会变成一个病怏怏的黄脸婆,身边还带个十岁大的女孩,这是她当初跟韩志龙所生的女儿,名叫申美雨。
于是鲜于初雨知道了,十年前申喜真虽怀上了韩志龙的孩子,却被对方要求打掉孩子,申喜真不愿,偷偷生下一个女婴儿,带着女婴儿出现在韩志龙面前,本以为对方会为了孩子娶她,结果韩志龙给了她一笔钱就将她打发了,申喜真独自抚养孩子长大,没再嫁人。
可就在一年前,申喜真被检查出了乳腺癌,遗传自母亲,为了治病她不得不借高利贷。
申喜真对鲜于初雨袒露了心声,其实她当初也爱上他了,只是现实所迫,让她放弃了爱情,后来她给孩子申美雨取名的时候想到了他,所以名字中有个“雨”字。
讨债心狠手辣、令人闻风丧胆的鲜于初雨,这次却变了,他不忍心对申喜真讨债,申喜真也没钱还债。
鲜于初雨这十年存了一笔钱,他用这笔钱帮申喜真还了债,另外还准备干一票大的,挣钱给申喜真看病。
鲜于初雨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的高利贷老板李成国身上。
鲜于初雨手中掌握着老板李成国杀人的证据,他用这证据威胁李成国给他三亿韩元(二百多万人民币)。
李成国答应了,用三亿韩元换走了鲜于初雨手中的证据。
鲜于初雨找了个机会,悄悄将三亿韩元给了申喜真,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为老板李成国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不会放过他,他也没瞒着申喜真,将事情都告诉了申喜真。
这晚他对申喜真说了一番话:“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我他妈就想不通了,世界上女人多的是,漂亮女人也多的是,为什么我他妈当初偏偏就爱上了你这个贱女人?你别在我面前哭,我也没怪你,这事儿是我自找的,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你是个贱女人,我他妈比你更贱。如果你觉得愧疚,那就让我睡一次吧,我为了你做过几年牢,现在又为了你要丢了命,如果都不睡一次你,我就不是混蛋而是蠢蛋了!”
于是这晚鲜于初雨睡了申喜真,这一幕被隔壁的女儿申美雨悄悄看到。
八天后,鲜于初雨死了,被李成国派人暗杀的,鲜于初雨被火化后,骨灰盒放入了纳骨堂。
八个月后,申喜真的乳腺癌被治愈。
八年后,已经十八岁的申美雨考上了首尔大学,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这一天,申喜真特意带着她去纳骨堂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对着鲜于初雨的骨灰盒叫了一声:“爸爸!”
故事到此结束!
……
显然,这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金竟成写这篇故事主打了感情牌。
显然,这篇题为《鲜于初雨》的短篇小说,是《鲜于初雪》的姊妹篇!
此前的《鲜于初雪》,表达了一种爱情的幻灭,男主角多年前暗恋的女人,多年后已经不在是多年前的那个她了,两人从而发生了不愉快的纠缠。鲜于初雪这个很美的名字,意味着女主角鲜于初雪在年轻时像初雪一样美好清纯,十年后被污染了,不再是当年的初雪。
这次的《鲜于初雨》,则表达了一种对爱情的执迷!跟鲜于初雪一样,这篇小说中的女主角申喜真也被生活改变了污染了,但男主角鲜于初雨对她一直都很执迷,无论她变得怎么样了,他对她都一直爱得执迷。
她去夜店做了陪酒女郎,她害他将两个有身份的人打成了重伤,她还不敢为他出庭作证,害他做了几年牢,她却做了公子哥韩志龙的情人,还怀上了公子哥的孩子,她后来又患上了乳腺癌……
她都这样了,他还是执迷地爱着她,不惜一切为她付出!
他说:“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了你。”事实上,他唯一后悔的事情,却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善良纯真的事!金竟成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这带着一种反讽效果。
如果鲜于初雨只是一个混混流氓混蛋,这样的人自然可恨可恶可耻,可偏偏他执迷了一个女人,为了这个女人展现出了如今社会中难得的善良和纯真。这样的他,还算是个坏人吗?答案在每个读者自己的心里。
而小说最后,申喜真带着考上首尔大学的女儿申美雨去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叫了一声“爸爸”,这无疑是金竟成特意设定的一个温暖结局,能让读者少一点惋惜。
金竟成设定这样一个温暖结局,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昨天《熔炉》主题曲宣传片发布,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让很多网友在网上议论“爸爸”和“女儿”的话题,金竟成注意到了这件事,所以这次他在《鲜于初雨》的结局里加入了“爸爸”和“女儿”的情节。
申美雨分明是公子哥韩志龙的女儿,却被这位很有钱的父亲抛弃,最后喊了为她母亲而死的混混鲜于初雨一声“爸爸”,煽情效果无疑是很足的,也能引发读者对“父女”这种关系的深入思考。
显然,这篇《鲜于初雨》很适合改编成电影!金竟成在写作时,脑海中甚至有了电影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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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书中金竟成的短篇小说故事都是作者原创的,偶尔会在细节上借鉴韩国电影,写这些故事比写正常章节更耗费时间精力,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有些好故事如果写成万字的短篇小说刊发在杂志上,稿酬都能抵得过本书一个月的稿费了,只希望大家看这本书的时候能有点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