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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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赶集日, 叶家村和其他村子一样, 村子里得闲的大人基本都会去县里一趟,被留在家里的孩子们就在村口一边玩耍一边等家人回来。
小山也是带着弟弟们早早守在村口, 直到夕阳西下之时, 才看到路的尽头一大波人缓慢走来, 孩子们看到了, 纷纷欢呼着跑过去。
“大哥!大哥!”小山一边跑一边两手挥舞。
叶君书第一时间就看到这串小萝卜头,他笑着挥手回应,加快步伐跑过去。
“慢点,别跑!”
叶君书看混在其中的双胞胎那小短腿跑得咻咻地,一颗心提得高高的, 生怕他们绊腿摔跤。
“大哥大哥!”
小家伙们扑过去,抱抱蹭蹭的,直把叶君书磨得没了脾气。
叶君书挨个给亲亲后, 就宠溺道, “好了好了,都乖啊!咱们回家再说。”
走了一天大家都累了。
乡亲们各自拿好自己的东西, 大嗓门招呼着自家孩子回家,叶君书的东西买得有点多, 几个小的帮忙拿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重的叶君书全拿了。
“舟小子, 要帮你带回去吗?”牛伯问道。
“谢谢牛伯,不过您赶了一天的车,也该累坏了, 这些小子带的过来,就不劳烦您了。”叶君书笑着拒绝道。
他分配得挺好,肉和米面他来拿,布匹小山抱着,其他零零碎碎的几个小的也能帮忙拿。
叶君书领着一群孩子,大包小包的往家里赶。
回到家第一件事,叶君书先给孩子们分冰糖葫芦。
圆鼓鼓的果子裹着一层厚厚的红糖,一看就十分诱人,孩子们一看到就移不开眼,乖乖的围着叶君书,等着他分冰糖葫芦。
一串冰糖葫芦上有五个果子,叶君书全取下来后,就用小筷子串好,一人两个。
原先的签子太过尖锐,叶君书怕戳到孩子们,直接拗断扔厨房了。
一人两个冰糖葫芦,既能解解馋,又不会坏了牙,叶君书算得挺好。
孩子们可是一天没见叶君书了,心里怪想念的,就当起叶君书的五条小尾巴,叶君书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也不闹,就依赖的排排坐在旁边边舔着甜甜的冰糖葫芦边看着他们的大哥。
叶君书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整理好,正准备将院子里晾晒的衣服收起来,明阿姆就过来了。
“早听到外头热闹哄哄的,就猜你们回来了。”
明阿姆自小致上学堂后,仿佛年轻十来岁,整个人容光焕发,雄赳赳气昂昂地,他笑容满面和孩子们打了招呼,就对叶君书问,“今天可是顺利?”
叶君书笑着点头。
叶君书在师兄离开没两天,就带小致去拜见先生。
先生考校一番后,觉得小致是个可塑之才,虽然没有叶君书那般天资,但也是个玲珑志子,便收下了,而且还是收入门下当正式弟子。
小致虽免了束脩,但笔墨纸砚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明阿姆为此,和华伯商量要不要分家的事。
要供小致读书,估计这就是个无底洞,没得还拖累大儿子一家,大儿如今有夫郎,又即将有孩子,明阿姆就想,让大儿子一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供小儿子的事,他们老两口来。他这一提议刚说出来就遭到叶君逸的否决。
叶君逸的意思很明确,他们是一家人,合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小致是他的亲弟弟,难得有如此好的机会,他这个做大哥的,就是拼死也要供他念书。
况且,他的意思就是他夫郎的意思,没得在艰难的时候抛开姆弟,这样,他们都成什么人了!
小致的书一定要读,而且还是他这个做大哥的来供!
明阿姆感动于他们兄弟之间的情义,觉得大儿子小儿子难得不离心,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也是想看两个孩子都好的。
既然大儿夫郎都表态了,那就齐心合力,供出小致来,家里有个读书人,也是光宗耀祖的事!
于是前几天的时候,小致就正式拜入先生门下,正式上学去了。
因这一件事,这些时日来,明阿姆一家在外头腰板子都不自觉挺直很多。
而这事,在村里自然议论纷纷,有些是想到了叶君书可能有从中出力,但明阿姆一家口风甚紧,一口咬定是他们自己去求的先生,幸得小致聪慧,才被免为收入门下。
叶君书自然也不会说漏什么,村里议论几天,就没人再说了,最多私底下嘀咕几句。
明阿姆今日没去赶集,他外家阿姆前些天生病了,就拖家带口过去探望,今天才回来。
叶君书先是关心了下情况,然后才将今天买的布取给明阿姆看。
明阿姆仔细瞧了瞧,询问了价钱,知道叶君书没被店家坑,很满意地点头,“这些布都挺好,值这个价。”然后话锋一转,“就是买得有点多了。”
叶君书含笑不语。
明阿姆很会替他着想,“这些布足够给你们兄弟几个做两身衣服了,不过舟小子你现在在长身体,个子窜得快,就先给你做一身换着穿,你的旧衣服还能改一下,剩下的就都做大了。”
叶君书没意见,反正他有得穿就行,他不挑。
只是他想给孩子们都做一身新的,然后就被明阿姆说了一顿,孩子们的衣服都能轮着穿,小的长高了可以穿哥哥的,没必要做新的。
不年不节的,谁家这么奢侈会穿新衣服?
衣服不合身了,改改就是。
叶君书之所以要换新衣服,除了长个子,就是做活做得多,往山里跑得勤,时常不注意就会刮破衣服,久而久之补丁太多,都无法再改了。
叶君书无奈,孩子们一年到头没几件新衣服,他怎么都觉得委屈亏待了孩子,但在村里,给孩子们做新衣服穿,的确有些显眼了。
他看孩子们的衣服没几个补丁,干净又整洁的,比起村里其他孩子穿着,已经好很多,想想也就罢了,只暗叹今年过年一定要给孩子们多做几件新衣服。
“这些布匹都放我那,我先做出一件来,剩下的再慢慢做。”
叶君书家里孩子都还小,路哥儿才八岁,虽然学过针线刺绣,但要做衣服,在明阿姆看来,还不够年纪,没得弄坏了好布,所以还得他来做。
叶君书没意见。
他知道明阿姆的为人,自然不会担心布匹被昧了去。
“对了,我来还想跟你说另外一件事的。”明阿姆想起此行的另一个目的,一拍额头,“你还记得吗?就上次和你说的那户人家,前儿传了消息说怀了!”
“啊?”叶君书一阵迷茫,一时没想到明阿姆指的是哪户人家,他家要添丁了需要特地和他说吗?
“就是当初想抱养五娃六娃的那家!”见叶君书没想到那家,就提示道,“十几年没怀上孩子,没想年级一大把临了却怀上了!”
叶君书这才想起来明阿姆说的什么意思。他想到他刚融合了两世记忆的那个白天,头痛得要爆炸,乡亲们个个都在劝说他将五娃六娃送走,送给一直无子家底却颇丰的那家。
如今怀了?叶君书下意识看向路哥儿。
路哥儿垂着小脑袋,专心致志地小口啃着冰糖葫芦,似乎没听到明阿姆的话。
“还好舟小子你当初没应,不然,五娃六娃可遭罪了,这抱养的,终究比不上自己肚子里出来的,更何况才养没几年,感情又不深。”明阿姆一脸庆幸地拍着胸口。
叶君书目光顿了顿,然后同样庆幸道:“幸好幸好。”
如果不是舍不得,或者他晚来一步,孩子说不定就送过去了!那户人家没有亲生孩子,双胞胎估计会过得好点,但一旦有了亲生的,那双胞胎就艰难了。如果愿意送回来还好,就怕那户人家要面子怕别人说闲话,硬着不肯让孩子们回来……
“在自己身边哪怕会苦点,好歹也是在自己眼皮底下,受了委屈哭了饿了受伤了自己能知道,总好过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吃苦……
明阿姆当初也是被迷了心窍,别人这么一怂恿,竟也觉得将孩子给别人养会更好,还好你没答应,不然,明阿姆真是……无颜面对你逝去的阿父阿姆,也无颜面对你们。”
明阿姆的目光看向乖乖坐在小板凳上双胞胎,一想到五娃六娃可能会遭受虐待,一颗心就揪得老疼老疼,只想把几年前提出这个馊主意的自己甩几巴掌。
被养得白白嫩嫩圆润可爱的双胞胎正坐在叶君书一米远的地方,胖乎乎的小手抓着筷子的一端舔着糖葫芦上面甜滋滋的糖渣,鼓鼓的小脸颊还粘上了红色的糖印。
六娃见明阿姆看着他,歪歪头,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明显犹豫了下,然后伸出小胖手,嫩生生地说道:“明阿姆,吃!”
软糯糯的童音萌得能化了人的心,明阿姆的心啊,一颤一颤的,脸上快笑成一朵菊花。
“六娃真乖,自己吃哦!明阿姆吃过啦!”
六娃见明阿姆不要,朝他露出一个软乎乎的笑,放到嘴边继续小粟鼠一般一点一点地啃。
叶君书勾唇笑了笑。
孩子懂事,他这个做家长的,怎么可能不骄傲?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凌晨两点更新有玄学,我来试试^o^
嗯,这章有点短,莫慌,白天会不定时掉落更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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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也是带着弟弟们早早守在村口, 直到夕阳西下之时, 才看到路的尽头一大波人缓慢走来, 孩子们看到了, 纷纷欢呼着跑过去。
“大哥!大哥!”小山一边跑一边两手挥舞。
叶君书第一时间就看到这串小萝卜头,他笑着挥手回应,加快步伐跑过去。
“慢点,别跑!”
叶君书看混在其中的双胞胎那小短腿跑得咻咻地,一颗心提得高高的, 生怕他们绊腿摔跤。
“大哥大哥!”
小家伙们扑过去,抱抱蹭蹭的,直把叶君书磨得没了脾气。
叶君书挨个给亲亲后, 就宠溺道, “好了好了,都乖啊!咱们回家再说。”
走了一天大家都累了。
乡亲们各自拿好自己的东西, 大嗓门招呼着自家孩子回家,叶君书的东西买得有点多, 几个小的帮忙拿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重的叶君书全拿了。
“舟小子, 要帮你带回去吗?”牛伯问道。
“谢谢牛伯,不过您赶了一天的车,也该累坏了, 这些小子带的过来,就不劳烦您了。”叶君书笑着拒绝道。
他分配得挺好,肉和米面他来拿,布匹小山抱着,其他零零碎碎的几个小的也能帮忙拿。
叶君书领着一群孩子,大包小包的往家里赶。
回到家第一件事,叶君书先给孩子们分冰糖葫芦。
圆鼓鼓的果子裹着一层厚厚的红糖,一看就十分诱人,孩子们一看到就移不开眼,乖乖的围着叶君书,等着他分冰糖葫芦。
一串冰糖葫芦上有五个果子,叶君书全取下来后,就用小筷子串好,一人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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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书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整理好,正准备将院子里晾晒的衣服收起来,明阿姆就过来了。
“早听到外头热闹哄哄的,就猜你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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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逸的意思很明确,他们是一家人,合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小致是他的亲弟弟,难得有如此好的机会,他这个做大哥的,就是拼死也要供他念书。
况且,他的意思就是他夫郎的意思,没得在艰难的时候抛开姆弟,这样,他们都成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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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儿夫郎都表态了,那就齐心合力,供出小致来,家里有个读书人,也是光宗耀祖的事!
于是前几天的时候,小致就正式拜入先生门下,正式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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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阿姆很会替他着想,“这些布足够给你们兄弟几个做两身衣服了,不过舟小子你现在在长身体,个子窜得快,就先给你做一身换着穿,你的旧衣服还能改一下,剩下的就都做大了。”
叶君书没意见,反正他有得穿就行,他不挑。
只是他想给孩子们都做一身新的,然后就被明阿姆说了一顿,孩子们的衣服都能轮着穿,小的长高了可以穿哥哥的,没必要做新的。
不年不节的,谁家这么奢侈会穿新衣服?
衣服不合身了,改改就是。
叶君书之所以要换新衣服,除了长个子,就是做活做得多,往山里跑得勤,时常不注意就会刮破衣服,久而久之补丁太多,都无法再改了。
叶君书无奈,孩子们一年到头没几件新衣服,他怎么都觉得委屈亏待了孩子,但在村里,给孩子们做新衣服穿,的确有些显眼了。
他看孩子们的衣服没几个补丁,干净又整洁的,比起村里其他孩子穿着,已经好很多,想想也就罢了,只暗叹今年过年一定要给孩子们多做几件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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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书家里孩子都还小,路哥儿才八岁,虽然学过针线刺绣,但要做衣服,在明阿姆看来,还不够年纪,没得弄坏了好布,所以还得他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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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阿姆当初也是被迷了心窍,别人这么一怂恿,竟也觉得将孩子给别人养会更好,还好你没答应,不然,明阿姆真是……无颜面对你逝去的阿父阿姆,也无颜面对你们。”
明阿姆的目光看向乖乖坐在小板凳上双胞胎,一想到五娃六娃可能会遭受虐待,一颗心就揪得老疼老疼,只想把几年前提出这个馊主意的自己甩几巴掌。
被养得白白嫩嫩圆润可爱的双胞胎正坐在叶君书一米远的地方,胖乎乎的小手抓着筷子的一端舔着糖葫芦上面甜滋滋的糖渣,鼓鼓的小脸颊还粘上了红色的糖印。
六娃见明阿姆看着他,歪歪头,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明显犹豫了下,然后伸出小胖手,嫩生生地说道:“明阿姆,吃!”
软糯糯的童音萌得能化了人的心,明阿姆的心啊,一颤一颤的,脸上快笑成一朵菊花。
“六娃真乖,自己吃哦!明阿姆吃过啦!”
六娃见明阿姆不要,朝他露出一个软乎乎的笑,放到嘴边继续小粟鼠一般一点一点地啃。
叶君书勾唇笑了笑。
孩子懂事,他这个做家长的,怎么可能不骄傲?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凌晨两点更新有玄学,我来试试^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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