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第97章 十年拔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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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没有方便照明条件的时代里,人们是很少走夜路的,因为即使只按照生理特征来说,人类在夜晚的优势也实在不够明显,证据之一就是人类的夜间视力很弱。
但是这个结论在丁尘的身上并不适用,因为他在夜间行动速度明显比白天还要快,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现在比白天背上少了一个大包,负重明显减轻了。
轨道突击队员受过的训练当中有一项很重要的科目就是夜间奔袭,丁尘的成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这条路他白天已经走过了,哪里有坑他都记在脑子里,这给他的夜间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只所以选择天黑了才回去,是因为丁尘担心有人在跟踪自己,天黑之后,他让罗格两人躲在防雨棚里,外面的人很难看到里面的情景,当然也就无从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了。
白天三个人走了一天的路,丁尘一个人在夜间只用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走完了,他重新回到小楼下的时候,还没到午夜时分。
丁尘抽出自己的军刀,在夜色中慢慢靠近小楼,却并没有进门的打算,而是溜到那棵将枝杈伸进二楼的大树下,四下看了看,觉得没有危险后,这才爬了上去。
这颗树很大,胸径也足够粗,至少丁尘无法环抱,所以他爬起来不算很容易。好在树的年龄大了,皮就变得粗糙,至少让他的手指有了发力的地方。
他爬到树上,趴在一根枝头向着小楼里仔细打量,然后脸上露出了微笑。虽然楼里的人作了遮光措施,但是那主要是为了防止光源外泄,当丁尘身处同一平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油灯发出的昏黄光线。
丁尘小心地顺着伸进小楼的树枝爬过去。夜风吹过树林时发出的声音掩盖了他的动作,让他可以在不惊动里面那人的情况下接近小楼。
粗壮的树枝虽然戳破了窗子,把自己伸进了楼里,但是显然不会给丁尘留下足够挤进去的空间,不过丁尘对于这一点早有准备。他昨天在楼里留宿的时候,就已经敲掉了树枝旁边那扇窗子上的玻璃,就连窗边的玻璃渣都清理干净了。
他很顺利地从窗子钻进小楼,轻轻落在地上。然后靠墙站在那里,让自己的视觉适应楼里的黑暗。
二楼里明显经过了清理,他们离开时还堆在走廊里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堆在了楼梯口,看起来这里的新主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它们清理掉了。
少了走廊里的杂物,丁尘的行动变得更加顺畅,他慢慢走到透出灯光的卧室门边,趴在门上侧耳细听。
房间里有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似乎里面有人正在整理物品。这和丁尘的猜测差不多,那个他想要寻找的人应该有些强迫症,无法忍受杂乱无章。
他抽出手枪,打开保险,然后侧身猛地撞到房门上。
门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在唏哩哗啦的碰撞声当中,被丁尘用力猛撞的房门只开了一条缝就停了下来。
丁尘没想到里面的人居然会在门后堆了这么多东西,很是吃了一惊。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吃惊的时候,所以他举枪奋力从门缝里挤了进去,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扑哧的一声响。让这次突袭变得狼狈起来。
房间里的床被推到了一边,地上蹲着一个男人,满头乱发大多斑白了。九月末山间的气温已经很低,所以这人身上披了一件大衣。
发现有人闯入后,男人飞快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扑到床边,伸手抄起了竖在那里的步枪。但是他很快就停了下来,并没有举枪和丁尘对射,甚至没有转过身来。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男人说道:“你是回来找我的?”
“所以你见过我用手枪?”丁尘警惕地说道:“昨天我打死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在场?”
“他叫李燕,是个很强的家伙。”男人放开了步枪,慢慢转过身来,露出一张苍老的脸,“可惜心还不够恨,他不应该从藏身的地方出来。”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丁尘说道。他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发现自己没办法在不踩到东西的情况下走过去,只好摆手说道:“不介意把枪扔过来吧。”
男人犹豫了一下,反手握住步枪,把它竖直向丁尘扔了过来。丁尘接在手里,看了一下说道:“又一支零三式,你解除了指纹锁?”
“那个叫指纹锁?”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只是碰巧发现了。”
“我猜还有一支被炸坏了的枪。”丁尘说道:“不然你碰的就太巧了。”
男人点了点头,看着丁尘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的确搞坏了那支枪。”他慢慢伸出右手,让丁尘看他缺了一根食指的手,“还有我最灵活的手指。”
“看来你运气不错。”丁尘说道:“不然你失去的就是最灵活的手了。”
男人看着丁尘,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看着丁尘,猜测道:“我知道海边有一帮人是从前军队的后代,你是滨城出来的人?”
“滨城?”丁尘皱了一下眉,他想不起来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城市。不过听起来好像是在说苏樱所在的地方。他摇头说道:“你说那支商队?”
“是啊。”男人流露出伤感的神色,“那支商队招揽过我,可惜那时我还年轻,没有答应。”
“总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丁尘说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凭本事找个地方养老。”
男人摇了摇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孤独一辈子之后,再和别人相处有多难。”
“所以你和那个李……什么并不是一伙的?”丁尘说道。他看了一眼手里的步枪,把它扔到床上,“如果当时你帮他,可能结果会不一样。”
男人的目光飞快地在步枪上扫了一下,但是很快就重新回到丁尘的身上。他眯起眼睛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他疑惑地皱起眉,“你是我见过开枪速度最快的人,我甚至没看到你是怎么拔枪的。”
“我在雪地里拔枪,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三百次,整整十年!”丁尘习惯性的开始胡说八道。
但是看起来男人还太年轻,所以理解不了这个梗,他吃惊地看着丁尘,“真的?”
“当然是假的。”丁尘说道:“我既没有一个当妈的公主,也没打算去作牛仔,最重要的是腿脚灵便,怎么可能花十年的时候只练拔枪?”
男人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如果你真练了十年拔枪,那也太蠢了。”
丁尘心想你要是跟古龙粉说这话那才真是有本事。
一般来说,在没有方便照明条件的时代里,人们是很少走夜路的,因为即使只按照生理特征来说,人类在夜晚的优势也实在不够明显,证据之一就是人类的夜间视力很弱。
但是这个结论在丁尘的身上并不适用,因为他在夜间行动速度明显比白天还要快,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现在比白天背上少了一个大包,负重明显减轻了。
轨道突击队员受过的训练当中有一项很重要的科目就是夜间奔袭,丁尘的成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这条路他白天已经走过了,哪里有坑他都记在脑子里,这给他的夜间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只所以选择天黑了才回去,是因为丁尘担心有人在跟踪自己,天黑之后,他让罗格两人躲在防雨棚里,外面的人很难看到里面的情景,当然也就无从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了。
白天三个人走了一天的路,丁尘一个人在夜间只用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走完了,他重新回到小楼下的时候,还没到午夜时分。
丁尘抽出自己的军刀,在夜色中慢慢靠近小楼,却并没有进门的打算,而是溜到那棵将枝杈伸进二楼的大树下,四下看了看,觉得没有危险后,这才爬了上去。
这颗树很大,胸径也足够粗,至少丁尘无法环抱,所以他爬起来不算很容易。好在树的年龄大了,皮就变得粗糙,至少让他的手指有了发力的地方。
他爬到树上,趴在一根枝头向着小楼里仔细打量,然后脸上露出了微笑。虽然楼里的人作了遮光措施,但是那主要是为了防止光源外泄,当丁尘身处同一平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油灯发出的昏黄光线。
丁尘小心地顺着伸进小楼的树枝爬过去。夜风吹过树林时发出的声音掩盖了他的动作,让他可以在不惊动里面那人的情况下接近小楼。
粗壮的树枝虽然戳破了窗子,把自己伸进了楼里,但是显然不会给丁尘留下足够挤进去的空间,不过丁尘对于这一点早有准备。他昨天在楼里留宿的时候,就已经敲掉了树枝旁边那扇窗子上的玻璃,就连窗边的玻璃渣都清理干净了。
他很顺利地从窗子钻进小楼,轻轻落在地上。然后靠墙站在那里,让自己的视觉适应楼里的黑暗。
二楼里明显经过了清理,他们离开时还堆在走廊里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堆在了楼梯口,看起来这里的新主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它们清理掉了。
少了走廊里的杂物,丁尘的行动变得更加顺畅,他慢慢走到透出灯光的卧室门边,趴在门上侧耳细听。
房间里有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似乎里面有人正在整理物品。这和丁尘的猜测差不多,那个他想要寻找的人应该有些强迫症,无法忍受杂乱无章。
他抽出手枪,打开保险,然后侧身猛地撞到房门上。
门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在唏哩哗啦的碰撞声当中,被丁尘用力猛撞的房门只开了一条缝就停了下来。
丁尘没想到里面的人居然会在门后堆了这么多东西,很是吃了一惊。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吃惊的时候,所以他举枪奋力从门缝里挤了进去,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扑哧的一声响。让这次突袭变得狼狈起来。
房间里的床被推到了一边,地上蹲着一个男人,满头乱发大多斑白了。九月末山间的气温已经很低,所以这人身上披了一件大衣。
发现有人闯入后,男人飞快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扑到床边,伸手抄起了竖在那里的步枪。但是他很快就停了下来,并没有举枪和丁尘对射,甚至没有转过身来。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男人说道:“你是回来找我的?”
“所以你见过我用手枪?”丁尘警惕地说道:“昨天我打死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在场?”
“他叫李燕,是个很强的家伙。”男人放开了步枪,慢慢转过身来,露出一张苍老的脸,“可惜心还不够恨,他不应该从藏身的地方出来。”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丁尘说道。他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发现自己没办法在不踩到东西的情况下走过去,只好摆手说道:“不介意把枪扔过来吧。”
男人犹豫了一下,反手握住步枪,把它竖直向丁尘扔了过来。丁尘接在手里,看了一下说道:“又一支零三式,你解除了指纹锁?”
“那个叫指纹锁?”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只是碰巧发现了。”
“我猜还有一支被炸坏了的枪。”丁尘说道:“不然你碰的就太巧了。”
男人点了点头,看着丁尘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的确搞坏了那支枪。”他慢慢伸出右手,让丁尘看他缺了一根食指的手,“还有我最灵活的手指。”
“看来你运气不错。”丁尘说道:“不然你失去的就是最灵活的手了。”
男人看着丁尘,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看着丁尘,猜测道:“我知道海边有一帮人是从前军队的后代,你是滨城出来的人?”
“滨城?”丁尘皱了一下眉,他想不起来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城市。不过听起来好像是在说苏樱所在的地方。他摇头说道:“你说那支商队?”
“是啊。”男人流露出伤感的神色,“那支商队招揽过我,可惜那时我还年轻,没有答应。”
“总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丁尘说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凭本事找个地方养老。”
男人摇了摇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孤独一辈子之后,再和别人相处有多难。”
“所以你和那个李……什么并不是一伙的?”丁尘说道。他看了一眼手里的步枪,把它扔到床上,“如果当时你帮他,可能结果会不一样。”
男人的目光飞快地在步枪上扫了一下,但是很快就重新回到丁尘的身上。他眯起眼睛说道:“你真不是滨城出来的?”他疑惑地皱起眉,“你是我见过开枪速度最快的人,我甚至没看到你是怎么拔枪的。”
“我在雪地里拔枪,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三百次,整整十年!”丁尘习惯性的开始胡说八道。
但是看起来男人还太年轻,所以理解不了这个梗,他吃惊地看着丁尘,“真的?”
“当然是假的。”丁尘说道:“我既没有一个当妈的公主,也没打算去作牛仔,最重要的是腿脚灵便,怎么可能花十年的时候只练拔枪?”
男人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如果你真练了十年拔枪,那也太蠢了。”
丁尘心想你要是跟古龙粉说这话那才真是有本事。